2005年8月30日星期二

更簡約生活

漂白米、漂白蘑菇、假白飯魚、致命豬肉、毒鰻、毒淡水魚……來自內地林林總總的「美食」,組合成一張矚目驚心的高危名單,令人不得不小心挑選食物,然而防不勝防,現在竟說傳統補身中藥如人蔘、田七等亦可能含有致癌物質!原來,內地自開放後,工業急促發展,令土壤產生變化,含有很多金屬,令種植出來的中藥也變質。

造成今天「無毒不在」的局面,小部份原因是源自無知。例如,內地人用抗生毒餵飼豬隻,短視地認為可減少豬的疾病,容易養活,長遠卻令豬隻產生抗體,衍生出惡毒病菌。其實,在歷史上因無知而引起中毒的事件屢見不鮮,如商朝時,商王喜愛用青銅器盛載暖酒來喝,不少結果中鉛毒而死;又如不少皇帝服用了道士所提煉的丹藥,以為可以延長壽命,甚至長生不死,結果反因吸收了丹藥內所含的重金屬而一命嗚呼。

但更大的原因是內地人完全沒有道德規範。現代世界複雜無比,無論是任何一個政府,都無法將人們可以做和不可以做的事用法律完全列出來,很多時需要依靠傳統和道德規範。中國人無可否認非常聰明,但目前國內很多人卻壓根兒沒有道德規範,結果便會唯利是圖,為了盡快發達,甚麼都敢嘗試去做。為了令食物的顏色漂亮一點,他們特地花功夫染色;為了令動物較易養活和捕捉,於是想出種種不可思議的方法。舉例,我曾在內地吃蒸魚頭雲,那是用一尾叫「仙骨大頭魚」的魚所做的,該魚的頭特別大,身體卻很小,非常好吃。我問老闆這尾魚的來歷,老闆說是中國人發明的,要在魚的小時候挑斷它的某些神經,令它變成白痴,魚頭便特別大;又如中國人養鴕鳥,有鑑於鴕鳥在小時候很易因斷腳而死亡,便利用跌打用藥餵飼牠們,籍以提高鴕鳥的存活率。內地人的種種行為,都是利用聰明才智蓄意去做的,總之成功便繼續照辦煮碗去做,懶理有甚麼後遺症!我們在近十多年來享用了便宜的食物,現在終於自食其果。

目前,特區政府每發現一種食物有問題,便急急去解決,其實,這是治標不治本的方法。要徹底解決有毒食品,必須由北京出手,並從兩個角度出發:
(一)釐定產權問題,並建立法院的威信,一旦發生產權上的爭拗,便由法院裁定,如此產品出現問題時才可以追究責任誰屬;
(二)灌輸正確的公民教育,提昇人們自我規範的道德意識。

由於內地人一切皆向錢看,造成嚴重的環境破壞,環保已成為當前急務。歷史上很多文明都因破壞生態環境而滅亡,最明顯的一個例子便是復活島,該處人民砍伐樹木製造巨型石像,祈求神靈保佑,終於令水土流失、人口銳減,直至毀滅;又如吳哥窟全盛時有100萬人,也因過份破壞水土和森林而滅亡;馬雅文化亦然,兩河文化發源地現在已成為沙漠。既然環保問題已迫在眉睫,我們能節省的,便應盡量節省,例如可以用油電兩用車代替電油車輛,關掉無須用的電器等。生活簡約一點,環境便好一點,否則只會加速人類的毀滅。

2005年8月22日星期一

竊聽的原則

曾蔭權繞過立法會,以行政命令批准執法機關的秘密監察,還冠冕堂皇地說此舉可令行動更具規範化及透明度,簡直是顛倒是非,混淆視聽!

須知任何搜捕行動,都應遵從一定的程序,保障當事人的利益。假如透過不合程序的竊聽,將某君逮捕入獄,那與用刀叉食人肉何異!其實,遇到這種情況,一定要依照合法程序,將整件案件抽絲剝繭,細心分析,否則警方隨時可以利用未經批准的秘密監察,逮捕受懷疑的人,就算後來發現他們是無辜的,也已令他們遭受一場無妄之災。

且讓我們參考美國的法例。美國的規定是非常嚴厲的,假如警方懷疑一輛車上載有屍體,而要截停該車輛,首先必須具有合理的理由,如超速或不小心駕駛等;當警方一截停了車子,便必須馬上看見屍體,或殺人凶器,才可以之作為呈堂證供,否則後來就算真的在車上搜到屍體或殺人凶器,都不能以之作證。為何如此?因為美國政府認為,若不是以此來制止警方,警方便可以濫用職權,一旦和甚麼人有仇,便能蓄意截停他的車子,看他有否犯法,甚至在他的車上製造假證據,結果只會令巿民受到侵擾,或製造冤獄。

另外再舉一宗美國的案例。有一次,警方將在某人倒掉的垃圾中發現罪證,向他提出控告,但結果法官不接受這些垃圾作為呈堂證供,原因是警方在沒有搜查令的情況下,搜尋垃圾,侵犯了某人的私隱。美國政府認為,如果容許侵犯私隱的東西呈堂作證,警方便會不時侵犯巿民的私隱,希望找到罪證出來,如此良民便會受到騷擾。為了顧全大部份人的利益,絕不能做這種事。

其實,竊聽和搜查根本沒有任何分別。普通法對居民非常重視,稱之為人的堡壘,所以,警方除非是依法申請搜查令,才可入屋搜查,否則不能任意妄為。至於要成功申請搜查令,則要有足夠的理由去防止罪案發生,或懷疑某人犯罪,或懷疑屋內是犯罪地點,不可任意申請。竊聽的原則和搜查沒有兩樣,為甚麼不需要像搜令般,先進行申請?如此和侵犯個人私隱有甚麼分別?

何況,竊聽隨時容許警方逮捕某人,然後隨意捏造罪證,構成某人入罪,對巿民極之不公平,亦令他們缺乏人身保障。

2005年8月15日星期一

程翔事件的我見

公眾對於程翔事件所知道的資訊非常少,要作出評論,非常困難,問題是世上大多數字都不會公開足夠資訊,公眾唯有在局限條件之下,對事情作出比較合理的推斷。

我看過一本書,載錄FBI講述心理分析員如何追蹤連環殺手,書內引用了一句名言,大意是指去捉妖怪的人,也要提防自己變成妖怪。我曾經說過很多遍,歷史上北京政府是地下政黨,因此有被迫害情意結和陰謀情意結,這是我們沒法理解的。如果按照現有的資料來看,加上坊間對程翔的評論,北京很明顯認為程翔是間諜。為了找到理由支持程翔貪錢,於是便找來黃偉這個女人。更確實的證據則是台灣確實曾經付錢給程翔,程翔也可能分了一些錢給陸健華。於是,北京便在心中將這些證據串連起來,編了整個故事,認定程翔為了供養黃偉這位情婦而貪錢,導致泥足深陷,做了間諜。

另外,北京也不相信稿費值得這麼多錢;加上囚禁程翔一段日子之後,程翔終於受不了,承認為台灣作間諜,他們便覺得證據確鑿,確認程翔是間諜。

當然,我的看法和北京截然相反。固然,程翔非常愛國,絕不會支持台獨,但我有一個很強力的理由可以推斷程翔不是間諜。若程翔早已替台灣寫普通資料,如領導人的講話和會議紀錄等,而台灣一叫他做間諜,他只要暗中通知北京,便絕對沒危險,北京方面也一定會叫他繼續做,藉以套取台灣的情報網的資料,以及假程翔之手,發放假消息給台灣。果真如此,程翔吃兩家茶禮,盡收中、台兩邊的錢,而且一定立大功,絕不會坐牢,豈不妙哉?憑這點已可推斷程翔不是間諜。

現在北京主要指控程翔竊取了江澤民的講話,好笑的是江的講話怎會是要害的國家機密?另一點重大的反證則是程翔是共產黨陣營的叛徒,最為共產黨討厭;任何人都知道和他接觸,必須非常小心提防。做間諜其中一項最重要的條件,便是那人必須不被別人提防,程翔犯了種種「死穴」,台灣又怎會如此愚蠢,找他當間諜?

北京可能會憑程翔招供這一點,認定程翔罪證如山。其實,要一個人認罪非常容易。在此,我說說一宗很著名的案件。在美國,有一位女孩看心理醫生,心理醫生引導她想像一些畫面出來,女孩越想越多幻象,想到父親在小時候如何強姦她、非禮她、虐待她,結果事件揭發後,父親被逮捕了。父親本為教會人士,除了警察之外,每天都有教會中人勸父親認罪,後來父親認了,更扯出原來暗中是邪教信徒等等。正當大家都以為父親有罪的時候,事件卻有驚人發現:原來女孩是處女,所有供證(父女兩人)全都是幻覺的產品!事實上,人類本能對於事實和想像難以區分,在連續逼問下,意志薄的人就會產生幻覺,進而自誣。就像程翔一樣,將他關久了,要他認甚麼也行。

2005年8月9日星期二

民主運動的困難

許仕仁在上周四(4/8)訪京,相信特區政府會在曾蔭權發表政制報告之前,推出一份政改方案。據悉,此份方案的內容大意是擴大特首選舉委員會,同時將零八立法會選舉議席增加十席,五席是地區直選,五席是功能組別。

泛民主派對政改方案會作何反應呢?其實,民主黨已經日落西山,尤其按照近期的走勢,下屆選舉難免大敗。現時民望最高的是四十五條關注組,但她最大的問題在於沒有真正的權力去領導別人,她自己本身亦不想領導其他人,因為恐怕成為龍頭後,變成被攻擊的對象。此外,四十五條關注組的一眾律師們,除了吳藹儀擁有廣泛的學識外,其餘只是精研法律,不像美國的政客般,雖然大多是律師出身,但他們是先修畢一個學位,再去讀法律,知識領域自然廣闊。看湯家驊回答問題,知識狹隘,如此很難領導政治運動。因此,民主運動在失去了民主黨這位老大哥領袖之後,群龍無首,欠缺凝聚力,猶如一盤散沙。

有人認為北京政府不願意賦予香港民主改革,有三大理由:

  • (一)假若讓特區人民選舉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的大多數,結果在關鍵性時刻和中央政府對著幹,怎麼辦?例如再發生六四事件,行政長官讉責中央,中央豈不要出動解放軍拘捕他?結果便將香港的繁榮毀於一旦;

  • (二)最怕民選出來的行政長官或特區政府受外國勢力暗中唆擺;

  • (三)恐怕香港成為國內模倣象徵。


  • 其實,我覺得頭兩點的恐懼完全不需要。現在北京政府實行的是技術官僚的統治,特區政府會從既定的政策走,我不相信有人具有領袖魅力或視野去將國策大幅度扭轉,如此很難造成大型戲劇性衝突。何況,根據民意調查,香港雖然有60-70%的人支持民主,但亦有同樣數目的人認為特區政府應和北京政府改善關係,因此我覺得恐懼無必要存在。至於第三點理由,我覺得並不成立,因為北京相信她能操控國內情況。

    從來鬥爭有兩種方法,一是「all or nothing」,一是一步步爭取進逼。民主黨上年在選舉中說要「all or nothing」,堅持爭取零七、零八普選,便不能轉,否則道德破產。至於一步步進逼,則要不斷向北京施加壓力,但泛民主派中沒人這樣做,特區政府人民亦缺乏這種熱誠和鬥心。香港民主運動的進程,實在舉步維艱。

    2005年8月2日星期二

    人民幣的升跌機制

    人民幣放棄以美元作為聯繫匯率,改為與一籃子貨幣掛鈎,但箇中機制原來很多人不甚清楚,容我解釋一下。

    過去,人民幣與美元掛鈎,匯率固定,兌換價十分清楚,但自從脫鈎後,改以一籃子貨幣參考,人民幣變成浮動匯率,每日均可升可跌。然而,一籃子貨幣只是讓人民幣作為參考,因此人民幣的匯價並無綁束性作用。中國當局會考慮一籃子貨幣升跌多少,來決定如何入巿,干預人民幣的匯價,這就是北京所聲稱的有管理的浮動。再者,現行機制並非完全是可升可跌的機制,而是一套有漲跌平板的可跌機制,幅度下限是0.3%。舉例,假設一個月約有20個交易日,人民幣每天都漲停板,一個月便可升值6%,兩個月便升值12%。中國當局會視乎國際巿場的反應來決定人民幣升值多少,但最後關鍵,當然是視乎政治和經濟壓力如何。

    這種漲跌停板的機制會帶來甚麼影響呢?短期來說,在股巿方面,恒指會在本周開始下調二、三百點,跌至14500點左右。本來,恒指應該在上周已開始調整,但因為上周四是期指(28/7)結算日,必須熬過這次結算,然後才讓股巿下調,但之後一定會再升。

    另一方面,此機制將一步步把人民幣推向萬劫不復的境地。要知道,國際炒家對人民幣一直虎視眈眈,伺機炒作。他們有兩種渠道可以買到人民幣:第一.現在中國的外貿盈餘是700億美元,再加上每年約400億美元的外國直接投資,經常帳及支本帳加起來,大約是1100億美元,背景是萬多億美元的貿易來往帳,在這龐大的數目中,很容易加入水份,這樣便可以直接用美元兌人民幣。假如情況持續發生,中國當局便要不斷印製人民幣,結果造成通貨膨脹;二是中國人民銀行開盤接受人們買賣人民幣,期貨不交收盤,國際炒家一定會以此累積一定的人民幣資本。當他們累積一定數目的人民幣了,便會作出大手沽售,賺取暴利。假設中國人民銀行受了兩萬億美元賭注,一旦輸10%,已經是2000億美元,後果不堪設想。

    中國當局指人民幣升值多少,要視乎外貿的承受程度。我已曾說過,縱使人民幣升值15%,仍有大量外貿盈餘,而且可使用的錢多了,並淘汰最低級的產品,幾乎有百利而無一害。以現時人民幣的升勢來看,一年後約為1美元兌7.745人民幣,能達到如此大的差額,是因買盤非常強勁,在此兌換價下仍有機會賺錢,但這亦進一步凸顯人民幣潛伏的危機。

    2005年7月25日星期一

    人民幣短期將會再升值

    誠如溫家寶所言,人民幣終於在「出其不意」的時候升值。其實,我認為升幅只有2%,不應該叫升值,應該叫做改制,由與單一美元掛鈎改為參考一籃子貨幣的浮動匯率。這樣做有正反兩面,好處是更能反映中國的外貿系數,壞處則有二:

    • 一是可能經常虧蝕,因為貨幣經常會貶值,例如歐羅跌了,便會連累中國在歐羅方面的外匯儲備蝕錢;
    • 二是貨幣的強弱比較模糊,原因是貨幣之間會互相升跌,不像計算和美元掛鈎一般清楚。


    人民幣與美元脫鈎,也對美元構成壓力:中國目前的外匯儲備高達7100億美金,其中九成外匯放在美國,人民幣升值後,會流走多少?如果對美元構成壓力,那此舉在美國眼中跟挑釁無疑,此話怎講?例如中國賣掉國庫債券,以前會將盈餘全放在美國,現在則將盈餘調走一半,便對美元的利率和匯率構成壓力,美元若因此下跌,即人民幣對美元進一步升值,同時也對港元的聯繫匯率造成極大衝擊。

    目前港元和美元掛鈎,人民幣則與一籃子貨幣掛鈎,如美元近期的強勢因此而逆轉,稍為下跌,而香港最大的貿易夥伴是中國,兩者若表現背馳,人們便會猜測港元會否改與一籃子貨幣掛鈎,對聯繫匯率造成極大考驗。

    短線來說,人民幣升值2%,極為愚蠢,顯示拍板決定的胡錦濤和溫家寶不懂得國際貨幣巿場,溫家寶不是趙紫陽般的經濟專家。其實,人民幣升值,一定要一步到位,既然改制,不如乾脆一次升值10%-15%。現在分段進行升值,將會帶來嚴重的惡果,一來美國一定不願意,二來國際巿場看好人民幣會再有升幅,將會投入數以萬億計的錢進一步狙擊人民幣,如果屆時人民幣再升值10%,便要賠錢,輸幅以千億計,根本輸不起!佛利民(Milton Friedman)說斬狗尾不能分段斬,一次過便要斬下去;索羅斯(George Soros)表示貨幣不能動搖,一動搖便會狂升得過份。事實上,人民幣必定如索羅斯所言,一直升幅,超越不合理的境界,然後再慢慢下跌回正常水平。

    2005年7月18日星期一

    談學券制

    香港教育水準每下愈況,實施學券制(voucher),能否力挽狂瀾於既倒?

    要談學券制,必先認識學券制。學券制自大經濟家佛利民(Milton Friedman)提出伊始,已有五十年,並分為兩種模式:一是佛利民模式,一是詹克斯(Christopher Jencks)模式。兩者的分別處甚多,大致來說,佛利民高舉自由巿場模式,認為學券制應該:(一)全民適用;(二)所有家長均獲發學券;(三)可在任何達到最低標準的公立或私立學校使用;(四)學券的價值要足夠支付高質素教育的成本;(五)准取學校收取學券以外的「補貼」學費;(六)學生可隨意選擇心儀的學校,反之亦然。至於詹克斯式,則加入了社會政策元素在內,例如學校如有教育空缺,便有責任接收學生、低收入家庭會獲發一張補償學券,以免出現因經濟、宗教和種族因素而形成的障礙等。

    全球主要有五個地方實施學券制,包括智利、英格蘭(採用佛利民模式)、哥倫比亞、美國密爾沃基和克利夫蘭(採用詹克斯模式)。結果很清楚,如在1980年最先推行學券制的智利,經過八年實踐之後,公立學校的學生持續轉到私校就讀,前者學生下跌了19%,後者的收生比率則增加33%,而且學生的成績較優勝。可是,在政治壓力之下,政府不斷撥款給公立學校,令公立學校的營運開支越來越高。

    至於美國,實行學券制的結果也與智利不遑多讓,缺點只是有些財政不穩的學校或會藉參加計劃從中取利、由於制度自小一開始實施,有些高班學生未能受惠等,這些弊處都可以輕易改善,學券制的優點實在顯而易見。

    我經常都說,有些人苦練三十年功夫,一旦真正實戰時,完全無法發揮,只會使出咬人和扯頭髮等人類本能招數。香港很多經濟學家平時侃侃而談,當真正要評估現實問題時,便完全忘記基本經濟功夫,和盲拳沒有分別。需求曲線(demand curve)是經濟學的金科玉律,不可能被動搖,否則整套經濟學可宣告死亡。需求曲線是指當價錢越高時,需求便越低,反之,當價錢越低時,需求便越大。香港出生率連年下降,對學校的需求只會減少,不會增加(不然也不會有殺校等事件出現),根據需求曲線的定律,學費因此一定下降(現在教育成本不斷上升是官僚制度干擾巿場運作的結果)。何況,如果實行學券制,一定主張開放供應,最低限度開放牟利團體辦學,如智利便出現大量牟利團體辦學,打破學術的壟斷。我們可以請內地或非聯邦的教師,以質素一競高下,如此一來,同一學校成本,一定比現時的「大鑊飯」(即教師無論表現如何,薪酬一樣,純粹視乎年資加薪)制度產生更高的效率。向來經營任何生意,例如食肆,都是以食物質素、服務水準、衛生情況和價錢來決定孰優孰劣,優者大排長龍,劣者黯然倒閉,怎像香港學校般獲政府配給學生,無論教學質素、學生成績和學校環境如何,都無需承受倒閉之苦。教師薪金一致,無獎勵懲罰,如何鼓勵他們努力工作?這是香港教育日走下坡的真正關鍵。目前教統局的五千多名官僚為證明自己的生存價值,不斷增加新的監管和改革,結果教師要用大量時間應付教統局,生產力焉能不低下?不實施學券制挽救下一代,更待何時?

    2005年7月11日星期一

    世界何來更安全?

    上周四(7/7)下午三時多,我正在公司工作,突見香港股巿大跌,正不明所以,原來是倫敦發生大爆炸。事後,歐洲阿蓋德承認責任,目的當然是為了向英國政府報復。事實上,英國一直緊隨美國政策,而倫敦又作為國際金融中心,一直是阿蓋德份子的目標。雖然,比起九一一事件,此次襲擊的規模非常小,但倫敦剛奪得2012奧運主辦權,國人歡喜若狂,首相貝理雅還信誓旦旦說會加強保安,令恐怖份子無機可乘,阿蓋達卻窺準時機發動襲擊,簡直是重摑了英國一巴掌。

    是次襲擊也顯示了阿爾德組織仍有一定的能力。其實當日我甫聽到貝理雅的說話,已經發笑,不知道他有何把握?須知恐怖份子非常難預防,所謂攻者一點,守者萬里。英帝國遺跡把倫敦變成一個人口混雜的城巿,有來自北非、巴基斯坦和西印度等地方的膚色人種,亦有很多回教徒,恐怖份子容易躲藏。加上英國人口老化,引入很多來自上述地方的廉價勞工,自然更容易受襲擊。

    再者,回教是一個最頑強的宗教,只有蠶食別人的地盤,從來不會被別人蠶食。回教相信只有一位上帝,不能容忍其他「神」的存在,而且教徒要為上帝奮勇,征服世界各地的異教徒,也就是所謂「聖戰」(Jihad)。由於回教的意識形態,英、美等國要派人滲透入其恐怖組織,非常困難,難以預防恐怖襲擊。

    何況,回教相信殉教者死後會升上天堂,獲上帝分派72處女服侍,因此教徒不惜使用自殺式襲擊,以求死後享樂。發動自殺式襲擊者無後顧之憂,要防備他們,根本困難無比。

    布殊說出兵阿富汗後再戰伊拉克,意圖掃平恐怖份子,世界便會變成一個更安全的地方,現在證明根本不切實際。伊拉克人大多是什葉派教徒,反對美國駐軍當地。美軍不撤走,只會與當地民眾不斷發生衝突,但駐軍費用是天文數字,始終非撤走不可。假若到時伊拉克人民選出一位原教旨主義者,反美行動一定更加激烈,國際安全也會受到更大威脅。

    另外,美國在以巴問題上偏袒以色列,又支持沙地阿拉伯的獨裁政府駐軍回教聖地,令阿拉伯人非常不滿,進一步威脅國際安全。

    更甚的是,目前全球基督教徒約佔20億,回教徒則約有13億,其中有些國家的信徒數字尤其「勢均力敵」,如肯雅和尼日利亞,基督徒各回教徒分別各佔當地人口的四成信徒,變成很容易內戰,非常危險。要世界和平,似乎遙遙無期。

    2005年7月4日星期一

    七一人數的反省

    七一剛過,遊行人數銳減至2.1萬人。其實,直到6月30日,我都認為今年遊行人數約有10萬人,結果大錯特錯。從中我得到兩點教訓,首先是世事難以預測,其次更嚴重,即我雖然已經非常小心,由客觀理性告訴自己遊行人數會大幅度下跌,但仍然難免被主觀意願影響了判斷。

    2003年七一大遊行能夠凝聚五十萬人參加,主要動力有二:一是廿三條即將立法,許多人覺得原本享有的自由會被剝奪,危機迫在眉捷。這些人當中包括很多知識份子和中產階級,他們大多對社會事務感到冷漠,結果也被迫採取行動,企圖力挽狂瀾;二是經過沙士大災難後,本已壞透的政府更凸顯其顢頇無能,導致人命損傷慘重,人民生活水準下降,令人覺得忍無可忍,上街疾呼對現存政權的不滿。其實,綜觀歷史,古往今來能夠引起民眾大規模上街的,不外乎是統治集團崩壞,民不聊生,而統治者在當前幹了一件愚行或暴行,激發人民遊行。最近的顏色革命如菲律賓民眾要求阿羅約夫人下台,即是一例。假如沒有大的政治風波,人民生活又沒有甚麼不好,要求民眾上街遊行,無異於緣木求魚。

    很多民主派人士不明白為何民調經常有六、七成以上的人支持民主政制和普選,可是到正式上街遊行時,只得很少人參與呢?這牽涉成本問題,要人們付出多少代價。人們接受民調,純粹花少許時間講電話;投票不記名,只須上街到投票站,代價亦少;但上街遊行反對政府,除了要付出時間及勞力外,還要擔心被政府知道後秋後算帳。雖然,這疑慮很多時根本不成立,只是人們過於擔憂,但人們心中很易便存有恐懼。以我自己作例證,很多人叫我不要參加七一遊行,恐怕有後果,可想而知無形威嚇力有多大。要人們為了抽象模糊的概念付出代價,本就不易,所以遊行人數這麼少。

    但凡發動每一個政治運動,永遠不能夠僵硬,要有完善的策略準備,兼顧進、退、攻、守。自董建華下台後,民主派所做的事百無一是,令群眾難以認同,例如普選先有二五之爭,對群眾沒有意義;領匯事件大失民心;李永達參與特首補選,更令很多人覺得民主派觀念混亂,對爭取普選沒有一套清晰的概念。至於大肆宣揚和明光社的論戰,以同志走在遊行隊伍前頭,及製造一萬支彩虹旗,當然亦將一部份不贊同的人士趕走。最後,天主教、基督教和教協也紛紛退出,其實大勢已去。及後,民陣自己欺騙自己說人數不重要,若不重要,便不需七一大遊行,參與四五行動和前線的經常性示威便可。奈何民主派做事僵硬而欠缺指導,因此,短期內它的前途一片黯淡。

    2005年6月27日星期一

    歧視與反歧視

    民間人權陣線堅決以同志團體和基層婦女組織代表帶領今年的「七.一」遊行,引起參加團體之一的明光社的強烈反對。根據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在《明報》撰寫的文章所述,反對理由是「雖然民陣強調大會的訴求仍然是爭取普選和反對官商勾結,但無論其主觀意願如何,同志團體的訴求都會成為新聞界另一個採訪焦點,亦會容易給人一種印象,參與遊行的人都是支持(最少是不反對)同志團體的訴求。當同志團體的橫額、標語和旗幟緊隨大會的橫額之後,使極具爭議的性傾向歧視立法問題,成為了遊行的第三個主題,間接效果形同騎劫了遊行。」

    我的一貫立場是尊重人性尊嚴,反對任何形式的歧視。但我亦是自由主義份子,不相信凡事都應管治和立法,因為在反歧視立法時,容易管制了人身自由。其實,在這世界上,歧視無所不在,無所不存。所謂歧視也者,是一種思維方法。我們不能仔細理解每一個人,所以將不同的人分類,一見某些人便有大概印象,將之籠統歸類。這種將人的標籤方法,是人類的自然思維方法之一,沒法禁絕。

    若以種種不同的歧視情況來說,我認為最常見的是歧視貌醜的人。一個人若擁有不俗的外貌,無論是工作、交朋友和談戀愛,都遠較貌醜的人有利。那麼,是否要立法反歧視貌醜?若然,那每個人上街都要戴面罩、僱主聘請員工時不准看樣貌、談戀愛也不可知對方的樣子,直到結婚才有分曉。因此,除非是因為歷史原因,某類人士的權益被踐踏得很厲害,迫不得已才要立法矯枉。舉例,美國南部黑人長久以來受盡歧視,尤其受到三K黨(Ku Klux Klan)的打擊與摧殘,迫使聯邦政府不得不通過《民權法案》,制止他們的行動。

    真的要反歧視的話,應該先由政府做起。首先,不能在法律上對任何人有任何歧視,其次,政府在行為上也不能將人分類。然而,假如硬性規定私人企業或個人行為都要遵守這兩條原則,便變成干預人身自由,更麻煩的是難以證實。例如,《殘疾歧視條例》目的是保障殘疾人士,結果某僱主解僱某傷殘員工,是因為歧視?該員工工作乏力?還是他經常告假?只有該僱主知道。凡是涉及人心判斷的法例,實在太麻煩,可免則免。等於《性別歧視條例》,完全荒謬,假如一個老闆決心聘請男員工,礙於此條例,不敢在報章廣告註明性別,結果男女求職者紛紛寄出求職信,徒然令老闆和女求職者浪費功夫。又如某僱主一心要解僱某女職員,恰巧該女職員懷孕了,便不能解僱她,否則勞工處馬上會控告該僱主,用政府的金錢和他打官司。這些立法和干擾,往往引起雙方對簿公堂,耗用大量公帑,得不償失。

    其實,同性戀是自然行為,很多動物如羊、馬、豬和黑猩猩都是同性戀,若是病態,牠們早已絕種。中國從來沒有歧視同性戀的傳統,以前大部份士大夫都是雙性戀,中國歷史上也從來沒立法要禁制同性戀。至於香港,我不覺得歧視同性戀的情況嚴重,據我所知的某些專業人士,很多都是同性戀者,如大法官、大律師、服裝設計師和藝人等。香港人對他們的態度並沒有歧視,只要自身不受騷擾便行了。

    我一向痛恨明光社,今次他們又對民陣的遊行安排大發議論,卻沒有實際的建議,真是令我倍感厭煩。同性戀者當然有權參與民主運動,走在前頭,至於如何解決令人誤會遊行支持反性傾向歧視的問題,方法有二:一是找多些不同的弱勢團體帶領遊行,令傳媒焦點不至於集中在反性別歧視問題上;二是由民陣要求婦女團體和同志團體答應一定要抑制,不喊自己團體的口號,而齊喊大隊「爭取普選」和「反對官商勾結」的口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