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9月25日星期一

中國人永遠學不懂

廣播事務管理局建議﹐電台及電視台的清談節目主持人﹐必須申報利益衝突﹔在發表評論前﹐必須要有真憑實據﹔同時﹐必須恰當持平地讓多方面意見得以表達。如此建議﹐無疑是對敢言的節目主持人開刀﹐藉此壓制言論自由。

每個清談節目主持人﹐都應有其個人道德操守﹐有自我規範﹑自我約律的能力﹐在遇到與自己利益有衝突的情況時﹐懂得主動申報﹐無需以廣播條例硬性規限。在節目中﹐重複節目內容純屬個人意見﹐此行為無異於此地無銀三百兩﹐更顯其笨拙怕事。(或許﹐這就是廣管局提出建議的目的)。香港市民﹐不是全無知識的無知市民﹐若有節目主持人利用其傳媒影響力渾水摸魚﹐他們懂得在其他傳媒中投訴﹐聽眾其實就是最好的監察人﹐在言論自由的傳播媒介中自然有其平衡力。

若評論報導前﹐必須有真憑實據﹐那麼﹐誰敢隨便開口﹖清談節目主持人不是警察﹐不是偵緝隊隊員﹐他們有何能力證明所說的每一項事情都是千真萬確﹐真真實實發生過﹖如果違反守則﹐需負上重大法律責任﹐可能因而入獄﹐誰敢甘冒風險﹖更遑論為人打抱不平。電台﹑電視台的「烽煙」(phonein)節目﹐顧名思義 ﹐是有聽眾﹑觀眾打電話去參與討論的節目。資深節目主持人﹐有自己的判斷力﹐判斷聽眾所說是否真確﹐判斷是否讓該聽眾的言論播出﹐判斷應如何應對。倘若要有真憑實據才能播出言論﹐節目主持人自然是無法辦到﹐該節目亦不能生存。例如庾文翰失蹤事件﹐有人打電話到電台說出當日翰仔衝關情況﹐節目主持人沒有親眼看見﹐也沒有錄影機將案發情形錄下﹐那麼﹐以廣管局的標準﹐他們便不可以批評涉嫌失職的入境署職員。因為﹐保安局的詳細的報告要三至六個月後才能完成﹐在報告完成前﹐在有真憑實據證明入境處失職前﹐他們不能隨便批評。同樣情形﹐被傳媒揭發以權謀私的程介南﹐節目主持人亦不能批評﹐因為他們不能保證傳媒展示的證據的真確性。如此這樣﹐「烽煙」(phonein)節目還有甚麼可觀性﹑可聽性﹖

當局各種手法壓制傳媒

廣管局規定節目必須恰當持平﹐讓多方面的意見得以表達。如此要求﹐是否每次節目都要如辯論般﹐讓正方反方各自有同樣的時間發表意見﹖假如甲君批評了乙君五分鍾﹐是否也要找乙君出來﹐反駁五分鍾﹖電台﹑電視台的製作人﹐能否有足夠資源﹑能力﹐頻密地製作此類節目﹖他們如何能找到正﹑反雙方來發表言論﹐萬一其中一方藉故缺席﹐是否批評的一方就永遠不能提出批評﹖節目主持人又如何能證實雙方言論背後的真確性﹖廣管局的修訂守則﹐無疑是給這類節目主持人難題﹐藉此向傳媒施壓﹐壓制言論自由。特區政府不停嘗試用各種手法壓制傳媒﹐繼有《色情及不雅物品條例》﹑報業評議會﹐現又有《廣播條例》。特首經常把保護言論自由 ﹑新聞自由掛在口邊﹐卻從來是講一套﹐做一套﹐「不知子都之美者是無目也」﹐難道天下人皆可欺至此﹖

傳媒報導可為市民訴苦

言論自由是保護人身安全的最後壁壘﹐市民有任何冤屈不滿﹐若遍尋各有關部門﹐仍無法獲得合理解決﹐最後的方法便是訴諸傳媒。傳媒的報導﹐可引起廣泛群眾的注意﹐是無權無勢的弱小社群吐冤訴苦的最佳途徑。電台﹑電視台的清談節目﹐以為市民打抱不平的形式﹐贏取不少聽眾的支持﹐影響力亦因而越顯重要。警察在查案時毆打證人﹑醫生失責醫死人﹑政府高官失職犯錯﹐如果沒有市民的揭發﹑傳媒的報導﹐普羅市民又怎會得知﹖沒有傳媒的報導﹐犯錯的權貴永遠不會低頭認錯﹐ 堅持繼續錯下去﹐試問有誰願意生活在這樣的社會中﹖

言論自由比法治﹑民主更顯重要。倘若沒有言論自由﹐社會根本無法進步。中國學術思想自漢朝以後﹐二千年來﹐一直原地踏步﹐毫無寸進﹐說到底﹐是因為統一思想﹐箝制言論自由。前秦時期﹐諸子百家競相爭鳴﹐學術思想因而蓬勃發展﹐但自從漢朝董仲舒提出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後﹐學術思想淪為一池死水﹐令人心痛惋惜。希臘哲學家亞里士多德曾說過﹕「你說的話﹐我一個字也不同意。但我會用我的生命﹐保護你說這話的權利。」言論自由賦予群眾質疑問題的權利﹐只有在言論自由的情況下﹐才能尋求真理。

所謂真理﹐是越辯越明﹐越辯越真﹐不讓反對聲音存在﹐根本是自欺欺人。古人相信地球是平的﹐中國人認為天圓地方﹔埃及人相信天如天花板﹐地如方盒﹔印度人則相信三隻大象站在海龜背上﹐馱負著大地。歐洲教會堅信地球是平的﹐並將之奉為真理﹐不許人提出異議。第一個勇敢提出地球是圓的意大利人布蘭諾﹐被認為是異端邪說﹐妖言惑眾﹐結果被教廷判處火刑﹐活活燒死。不許人說﹐不許人提﹐是否所堅持的就等於真理﹖事實不然。

真理越辯越明越辯越真

雖然﹐香港傳媒每天都報導許多政府的負面新聞﹐但不報導﹐不等於該負面新聞便不存在。大陸政府封殺法輪功時宣佈﹐法輪功成員曾藉氣功醫病為名﹐醫死了幾百人。若傳媒早點報導﹐早已轟動全國﹐怎可能令其結集到數十萬會員﹐又怎可能醫死那麼多人﹖

香港傳媒﹐正直敢言的已減至寥寥可數。無線電視從來不敢觸碰太敏感的政治題材﹐早已自我閹割﹔亞視推出時事評論節目﹐仿如香港的人民電視台﹐是另類的引刀自宮。兩間電台﹐若被廣播條例再奪去新聞﹑言論自由﹐剩下的惟有報章雜誌。香港的報章雜誌還有多少能耐能堅持新聞﹑言論自由﹖本港的報章有多少已被收服﹐ 轉為小罵大幫忙。剩下的還有多少報章能堅持到底﹖

言論自由是社會進步的基石﹐中國人吃過無數苦頭後﹐依然學不懂。不少人倒因為果﹐以為控制言論就能使社會安定﹐自欺至此﹐惟有擲筆長嘆﹗

2000年9月4日星期一

為港人爭人格

程介南被爆出醜聞後﹐民建聯召開緊急會議﹐結果還是堅持挺程。以程介南的人格﹐若還能作為港人代表﹐晉身立法會﹐不啻是港人之恥。為爭人格﹐請各選民積極參與投票﹐為全港七百萬市民討回人格尊嚴。

不忠不孝不義不悌

程介南這次犯下的錯﹐不是說錯一句兩句話﹐不是做錯雞毛蒜皮的小事。他曾任教師﹐外表謙謙君子﹔曾為立法會議員﹐位高權重﹔更是本港一大政黨的副主席﹐號召力深遠。以其身份地位﹐程介南應為港人典範﹐但他卻被傳媒揭發犯了傷風敗俗的道德問題﹔以有婦之夫身份﹐與有夫之婦結下情緣。更嚴重的是﹐他涉嫌藉權謀私﹐出賣政府機密﹐售予私人機構﹐圖取暴利。對家庭﹐程介南不忠不孝﹐影響妻兒父母﹔對政府﹐程介南不忠不義﹐破壞公安保密令﹔對所屬政黨民建聯﹐程介南不義不悌﹐玷污民建聯「忠誠為香港」的口號﹐影響黨內其他參選人的當選機會。如此人品﹐怎堪成為港人代表﹖

據傳媒發掘出來的資料﹐程介南的情人張專是來自北京廣播學院﹐乃該學院的副教授﹐而且是有夫之婦﹐並育有一名小孩。程介南的私人感情問題﹐是否齷齪不堪﹐ 我們不必深究﹐或許他們有其隱衷﹐或有甚麼曲折離奇感天動地的戀愛遭遇。我們可以肯定的是﹐程介南藉其職權﹐走後門為張專在港謀學位﹐以求可在港朝夕相見。張專貴為學院副教授﹐為何會想在香港修讀碩士課程﹐實在令人摸不著頭腦。在收生申請期已過﹐學額已滿的情況下﹐程介南親自向浸會大學校長謝志偉開聲﹐ 成功爭取到張專在傳理系的碩士學位﹐並以獎學金形式得到取錄﹐程介南憑何能力可以做到﹖程介南雖曾為教師﹐但只不過是中學教師﹐更非具傳理系的學術資格﹐ 他憑何能力﹑資格推薦學生修讀碩士課程﹖除了立法會議員﹑民建聯副主席的身份﹐還有甚麼﹖

證據確鑿仍拒退選

程介南去年約見民政事務局副局長張寶德﹐向其索取一份康體發展局的發展路向文件﹐雖然程介南聲稱他以私人身份約見張寶德﹐但張寶德只知其為立法會議員﹐不知其亦為顧問公司老闆。張寶德在文件上註明「政府機密﹐只供個人參閱」﹐千叮萬囑下才將之交給程介南﹐以為他是因為政務才需要該文件﹐誰知程介南轉頭已將之售出﹐換取六萬元酬金。程介南毀諾洩密是不爭的事實﹐利用公職圖利更是不可饒恕。他故意隱瞞顧問公司老闆的身份﹐已埋下洩密伏線﹐多次將政府內部資料外洩更非偶然錯失。在記者招待會上﹐程介南振振有詞﹐毫無悔意﹐最後在證據確鑿﹐逃無可逃的情況下﹐才含淚承認毀諾洩密﹐但依然堅持沒有犯法﹐亦不會退出選舉。

罪惡纍纍不知悔改

即使在宣佈請辭民建聯副主席時﹐程介南依然態度囂張﹐絲毫沒有歉疚之意。他聲稱自己只是做錯事﹐沒有做壞事。錯事﹑壞事有何分別﹖照字面解釋﹐做錯了事影響的只是自己﹐做壞事影響的是別人。難道程介南以為自己做錯了那麼多事﹐影響的只是自己的聲譽﹐對其他人毫無傷害﹖那麼張專的丈夫﹑小孩算甚麼﹖程介南自己的妻兒又算甚麼﹖那些申請了許多仍未能批准來港﹐反而被張專「打尖」的大陸人算甚麼﹖被程介南出賣的張寶德﹑何秀蘭算甚麼﹖因為程介南醜聞﹐可能被迫落選的蔡素玉又算甚麼﹖被程介南玷污黨名的民建聯又算甚麼﹖

程介南罪惡纍纍﹐至今仍不知悔改﹐若此人仍能以民建聯之鐵票晉身立法會﹐實是港人之恥﹐港人之不幸。凡有投票權的香港人﹐這次都應積極參與投票﹐以理智對抗民建聯的鐵票﹐以行動討回全港七百萬港人的人格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