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1月15日星期一

教署顢頇令人憤慨

教署監管幼稚園不力﹐對於違規學校﹐一直投鼠忌器﹐明知幼稚園違例情況嚴重﹐郤視而不見﹐甚少提出檢控。直至今年傳媒多番揭發後﹐教署才首次引用十多年前已生效的《教育條例》﹐對違法幼稚園經營者作出檢控。然而﹐逾三百宗個案中﹐被檢控的亦不過十七宗﹐教署表面開始嚴厲打壓違規幼稚園經營者﹐實際上不過是做場戲﹐敷衍公眾而已。

近來幼稚園違規事件不斷被傳媒公開﹐無牌經營﹑超額收生﹑濫收學費相繼曝光。最離譜的超收個案﹐超收了兩倍學童﹐而取錄未足齡的學童﹐更涉及近二千人。

幼稚園超收學童﹐後果可想而知﹐每位學童可享有的空間﹐設備﹑教師的關注﹐全部因此而被分薄。更嚴重的是﹐學校超收太多﹐多出來的學童沒法加插在原有的班房﹐要安排另外的課室﹐而所謂的新班房﹐不外是學校裡不見天日的雜物房。遇到教署派員到校視察﹐幼稚園負責人急急謀求對策﹐無辜的稚童淪為黑市學童﹐像小販般﹐需要立刻「走鬼」─排隊跟著教師走後樓梯﹐走後門﹐到附近公園遊樂﹐或乘校車出外遊車河﹐以避開耳目。

無良幼稚園以盈利為目的﹐藉詞搶劫家長﹐無所不用其極。每年三萬元的學費﹐半年徵收一次三千元的茶點費﹐加上各種堂費﹑雜費﹐如此豐厚的收入﹐難怪無良幼稚園經營者要超收學生﹐增加其利潤。有位聽眾林太來電報料﹐她的小女兒就讀的幼稚園以聖誕派對名義﹐向每位學生徵收一百一十元的費用。所謂聖誕派對的消費 ﹐不外是果汁一杯﹐熱狗一份﹐外加派對紙品裝飾一套﹐成本最多亦不過二﹑三十元﹐收取百多元﹐純粹是牟取暴利。家長雖覺得不合理﹐但礙於難向小朋友交代﹐ 怕人人都參加﹐惟獨是自己的小朋友不參加會影響小孩子的心理﹐只好照付如儀。

超額收生牟取暴利

最近教署加強監管幼稚園﹐教署署長羅范椒芬重申不會容許幼稚園違規﹐對多次超收學童的學校﹐會考慮取消其註冊資格。教署助理署長鄭文耀公開稱讚上司羅范椒芬是能幹人士﹐我不禁要問一句﹐公眾要求的能幹人士是否一如鄭文耀的標準﹖在官僚架構中﹐個人要發揮到應有的作用﹐需要極大的權力﹐要擁有上方寶劍﹐上無懼﹐下無畏﹐而且要有充沛的個人魄力﹑堅定的決心﹐加上足夠的時間﹐足夠的個人才能。

羅范椒芬出身官僚﹐她是否有膽識去執行應有的職務﹖事實證明﹐沒有﹗教署近期對幼稚園採取嚴厲措施﹐不過是被迫於申訴專員公署的催促及公眾的壓力。

對於申訴專員指控教署在執行檢控時失職﹐鄭文耀回應教署以前檢控較少﹐原因是怕學校停辦會令學童失學﹐所以才採取容忍態度﹐希望學校當局能主動改善。這實在是荒謬到極的想法。教署不制裁違規幼稚園﹐等同包庇違法經營者﹐沒有法律的制裁﹐沒有迫在眉睫的需要﹐幼稚園當局又怎會正視自己的犯法行為﹖如果有學生就讀可免被檢控﹐超收豈不是變成擋箭牌﹐法律的存在形同虛設﹐違法者的膽量更加坐大﹐問題亦永遠解決不了。這樣的制度下﹐學童的利益﹐有何保證﹖教署的存在﹐有何意義﹖

申訴專員估計教署檢控不足是因為人手不足﹐建議教署加強巡查。教署是政府機構中除房署外﹐擁有最多人手的部門﹐是大官僚架構﹐現在說監管不足﹐結果是伊於胡底﹐況且政府監管再嚴密﹐還不是百弊叢生﹐除非轉轅易轍﹐用市場機制﹐才能解決問題。

容忍態度荒謬到極

所謂的市場機制﹐也就是強制所有幼稚園為學童購買保險。現時幼稚園違規超收情況嚴重﹐學生安全備受質疑。在這種情況下買保險﹐費用一定高昂。如情況沒有得到改善﹐保險公司為保障在高風險下仍有利潤﹐所收取的保費一定高昂﹐甚至不肯讓這些幼稚園受保。幼稚園迫於無奈﹐最終只能改善自己的質素﹐才能生存。久而久之﹐幼稚園的安全和質素都得到改善﹐保險公司承擔的風險減低﹐保費自然又降了下來。

靠教署解決問題﹐根本不切實際﹐無止境地等待問題可自動解決﹐倒不如靠市場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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