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8日星期三

麥齊光被捕的政治啟示

麥齊光,是香港史上被拘捕的最高級現職公務員。
不少人誤會以為互相租住對方物業,騙取政府租金津貼的情況在公務員體系中非常普遍,但事實並非如此。公務員如果擁有物業又想申請租金津貼,最常見而且簡單的做法是將自己的物業放租,再租其他人的單位居住。


而麥齊光為何要與另一個人同時間買條件幾乎一模一樣的單位,然後互相租住之餘,還要到律師樓辦授權書呢?以當時的市況及香港的樓宇供求,根本無需擔心自己買入的物業沒有租客,如此大費周章地做一連串複雜手續,又有危險性的方法,其動機如何解釋呢?

機關算盡仍舊一鑊熟

我認為動機其實非常簡單,就是麥齊光既想領租金津貼但又想住回自己的物業。租住別人的單位,一來在裝修方面未必可以從心所欲,二來自己亦不會在室內布置設備上投資太多,間接影響生活質素,而且業主可能隨時收回單位,要考慮和面對的問題其實也不少,因此麥齊光就絞盡腦汁,想出這個互租計劃。而與他「合作」的路政署助理署長曾景文,雖然是他的大學同學,但因為互相不信任對方,於是又簽訂了有權出售租住單位的授權書,更在授權書中加入兩人的太太。但他想不到,20年後會因為加入梁班子而被揭發,當初機關算盡,反而換來今日的「一鑊熟」。

特首對拘捕全不知情

另一方面,這次事件到底包含了甚麼政治啟示呢?
我只可以說,如果我是梁振英的話,我會在這一刻立即辭職。廉政公署原則上是直接隸屬於行政長官,為甚麼沒有人向梁振英洩漏一點風聲,好讓他可以在進行拘捕行動之前叫麥齊光先行辭職呢?雖然時間只差一天,但卻可由現任官員被拘捕變成前任官員被拘捕。若換作以前,拘捕行動依然會進行,但在行動之前想必會向行政長官透露一些消息,讓他有點空間去做危機處理的準備。根據廉署守則,不告訴他是道理,告訴他是人情,現在梁振英對廉署的行動一無所知,明顯是被架空的象,公務員系統完全失控。試問這樣的行政長官還要當來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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