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1日星期三

我對林煥光的7點提問

我對林煥光處理行政會議召集人身份一事,有以下的提問。


首先,你是政務官出身,理應明白擔任了行政會議是集體負責制,是沒有獨立的身份。林煥光你為何沒有考慮清楚而立即做行政會議召集人,這是令我非常驚訝﹗


第二,你說擔任行政會議召集人可以制止惡法通過,但你參加梁振英政府,更作為第六把交椅。你的說法暗示了梁振英的政府意圖通過惡法,這可是誹謗梁振英政府。作為一個成熟的人怎樣可以說這些不負責任的說話?


第三,若說入行政會議仍可以做到平機會所做的工作,實踐其主張,那麼你何須留任平機會主席?過氣的平機會主席也一樣做到這工作,為何不辭平機會主席?專心在行政會議做那工作,實踐平機會的主張呢?


第四,當有人質疑你的時候,你才驚覺問題所在。以你的資歷和能力,作為一個行年六十的人而又做了多年政務官的人,這樣也想不到,那真的是非常幼稚﹗


第五,我再問林煥光,兩個職位在你面前,當時沒有人迫你表態。若以職位考慮,當然會以行政會議召集人行先。辭去平機會主席有多難呢?但你卻一口咬定考慮辭去的是行政會議召集人,這是對梁振英政府的否定,你所做的真的非常奇怪﹗


第六,現在你考慮完之後,你竟然沒有辭行政會議召集人,也繼續留任平機會主席到明年1月。幾日之間出爾反爾,你現在有何誠信可言呢?你現在跟梁振英一樣,是一丘之貉﹗


第七,而且你現在留任平機會主席,所用的藉口竟然是平機會是法定機構,沒有署任,所以你不能夠立即辭去平機會主席。要知道特首是可以立即委任另一主席,否則,若你死了,是不是就會沒有平機會主席呢?你現在是不是當聽你說話的人是弱智嗎?


所以現在的你已經是人格掃地了﹗


這是我對林煥光的7點提問,歡迎大家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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