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對特首人選的取態可分成幾個不同的時期。
第一個時期,北京希望任用一個能夠與港英行政會議銜接,同時又能絕對信任的人作為特首。而這個人最好有一定的國際關係,以具備足夠的魄力推展香港一國兩制的事務,因此當時北京選擇了董建華。當年北京曾透過霍英東挽救過董建華的家族企業,北京對董家有救命之恩,絕對能夠信任,加上董建華和其父親董浩在國際上有點聲譽,實在是合資格的人選。
然而這個計算結果卻弄得焦頭爛額,情況之糟糕相信無須我再多說。而噩運的巔峰是在2003年出現沙士和推出23條的時期,導致五十萬人上街。 這時北京便發現,若特首不能獲得公務員的支持是難以執政的,因為任何一個政府,都要透過一個工具才能執政,而那個工具就是龐大的官僚架構。香港的公務員架構在當年曾達十八萬公務員,再加上醫管局、教育等公營機構,人數更超過三十萬。若這一班人維續與政府作對,政令根本不出禮賓府。例如當年董建華決定不起訴胡仙,內部便會立即有人向傳媒發放風聲,沒有一個政策能夠完整地推行。於是北京在這時作出了一個重大的思維改變,決定轉為選用港英餘孽,尤其是有公務員背景的人。因此,當時選擇了曾蔭權擔任特首,而這個轉變,亦反映了當時北京權力的變化,轉為由曾慶紅主持香港小組。
曾慶紅是一個較為實際以及靈活度較高的人,他完全明白當時香港的情況,於是為對特首人選訂下兩個必要條件:
第一,必須能與公務員對話;
第二,要能夠與香港的民主派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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