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3日星期日

北京對特首的態度 (二)

民主派跟政府的對抗不能夠越演越烈,最低限度要柔化部份民主派的反對聲音,否則對香港僅存的和諧有害。因此,香港只有幾類人士是需要堅決抵制的,反共、裏通外國,支持藏獨疆獨等分裂國家的人,這三類份子絕必須排除在特首選舉機制之外。

另一方面,北京對香港政改問題的想法也影響特首人選的取態。當日基本法清楚列明回歸後十年,特首及立法會選舉上可以進行普選。設計是建基於十年後香港市民的人心應已歸向的假設上,而在中英雙方外交部互換的七封函件中,亦已訂明如果香港要實行普選,只需香港人同意,無須事先獲得中央批准。當日姬鵬飛向人大介紹香港基本法,說法亦相當一致。

然而,及至2004年後北京卻赫然發現事情根本未如設計般發展,香港人並沒有歸向中央,若當時實行普選的話,結果只有一個,就是泛民主派勝出,控制立法會和行政長官。若泛民掌握了立法會和行政長官權力,從北京的立場出發,便會有兩點需要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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