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9月27日星期一

向胡溫進一言

江澤民終於離開了軍委主席的寶座,我們期待,中國可以藉此契機,脫胎換骨,蛻變成為全新的年代。或曰,江去胡來,始終不離共產黨專政,整個政治體系只是換湯不換藥,不會有任何突破,我們也不應有任何期待。我不同意這種看法。固這是換湯不換藥,但中國這碗「湯」的本質是人治,在人治社會,政經體系由領導人的風格決定,而非由法律或制度決定,彈性反而較大。毛澤東和鄧小平都是共產黨,但一個革命一個走資,鄧小平和江澤民都是改革派,但一個大膽一個保守,故此,我有理由去期待,胡錦濤和溫家寶可以有別於毛澤東、鄧小平或江澤民。

回顧歷史,不難發現有一些獨裁者自覺地放鬆對人民的管制,甚至鋪下民主的進階,例如蔣經國,在蘇聯受教育、在老爸身上學統治,但偏偏台灣的今日的政經成就便是由他而鋪。過去兩年,我相當留心胡溫兩位的言行,聽他們說些甚麼和不說些甚麼、看他他做了些甚麼和沒有做甚麼,經過了兩年的「聽其言,觀其行」後,我至少相信他們比同儕廉潔、比前任開明,固然,他們的成長背境對其思維難免產生了局限性,但我希望,在局限的範圍內也可以盡量進步,盡量增進中國人民的福祉。

當前中國政府的主要任務有二:一是促進國家經濟的發展,二是製造更公義的社會,包括縮減貧富差距、提高人權。要做到這兩點,千頭萬緒,以後有機會,我會再詳細分析。

此外,兩件事令所有中國人都覺痛心疾首,為了中華民族長遠的利益,處理這兩件事,比任何事都更加重要。

首先是提升國民教育的整體水平。今天是資訊社會,知識就是力量,要發展經濟,及建立公義社會,知識比資本和土地都更重要。可是,令到中國人大惑不解的,就是在這影響如斯長遠的大項目上,國家的投資是那麼少,所佔國民生產總值百分比更在不停下跌。內地很多所謂「形象工程」,動輒花費數十億,或者為了主辦如奧運之類的大型盛事,可以花逾百億元,我無論如何不相信中國政府無法抽取多點金錢出來,投資在教育上,投資在整個中華民族的前途上。我們怎能夠繼續容忍如許多小孩子沒有教育,或者教育不足?

何況,為全民提供教育,不單為了發展經濟,當整個國家的文化水平提升,民族質素自會改進,很多困擾國家的問題便會自動消失,如偽冒食品,當國民素質提昇後,混水摸魚的人便大大減少,又或更容易被人戳破,偷雞不到蝕把米。受過教育的民眾亦可從事技術工作,貧富縣殊便會縮窄。又,受教育的人民具有法治精神,法治也會提升。總而言之,教育是民族的千秋大葉,假如以缺乏經費作為理由,只能說:「為長者折枝,是不為也,非不能也。」其實,國內很多開支並無必要,例如上海的磁浮列車,例如有人想興建的全球最高大廈,這完全是只顧表面,忽視實際!胡主席說﹕「情為民所繫,利為民所謀,權為民所用。」在教育項目上,我希望他能履行他所說的話。

其次,就是歷史文化遺跡並沒得到足夠的保養,令所有愛中華的人痛哭流涕。中國是擁有最多歷史遺跡的國家,擁有最完善的歷史紀錄,但我們怎樣看待我們的歷史﹕許多列入國家一級文物保護的單位,或因欠經費而嚴重失修,或變成廉價旅遊景點,進一步遭污染和侵蝕。需要開發和保護的地方,例如秦始皇陵墓,地點發現多年,因缺乏經費,始終未有開始挖掘。要知道歷史文物能夠令人民瞭解祖宗的事蹟,因而產生民族自豪感、產生民族凝聚力,是民族發展必不可少的基石。我去過歐洲、埃及和印度,親眼見識到人們如何保護歷史文物,連印度這麼貧窮的國家,也能撥到足夠的經費,難道中國不可以?歷史遺物一旦毀滅,永遠沒法彌補,將來我們怎樣向子孫交代?我不相信對整個國家民族,敦煌龍門石窟、古殷都遺址和秦始皇陵墓,比不上奧運金牌和北京奧運會!假如要十三億中國人每星期的某頓飯吃得省一點,去保護這些文物,我相信大家都願意!到底將國家民族放在口頭、還是心頭,我對胡主席和溫總理有所期待。

2004年9月7日星期二

蕭若元論長毛

梁國雄(長毛)此人並沒受過高等教育,但學識廣博,文才敏捷,從不為金錢營營役役,只是周圍替其他人打抱不平。這種人,在中國古代叫做「俠」,渾身充滿「俠骨」或「俠氣」。賈島有一首詩〈劍客〉,我很喜歡,詩云:「十年磨一劍,霜刃未曾試。今日把示君,誰有不平事。」我常希望做到,但只能心儀往之,長毛卻替我做到了。他現在競選立法會議員,並非為了個人野心,而是為了把抗爭帶回立法局,這樣的人世上難求。「吟到恩仇心事湧,江湖俠骨已無多」,港人縮骨太多,有俠骨的太少,長毛是瀕臨絕種生物,希望大家投他一票。你說他收受別人錢,我打死不信,錢從哪裏而來?美國?他經常去美國領事館示威;台灣?他反台獨的!

2004年9月1日星期三

涂謹申事件的啟示

1968年,我剛入讀港大讀一年級,當上港大學生評議會的會員。當年發生了一件事,學生會會長私自利用學生會名義,找贊助商贊助兩張機票,作個人旅遊。事件揭發後,很多人認為不要張揚此事,亦不要對該名會長採取任何行動,所持理由大都耳熟能詳,毫無新意,如害怕破壞學生會名譽、學生會以後舉辦活動,找贊助商贊助獎品或獎金時,容易惹人懷疑等,跟國內堅持不可開放新聞自由的老掉牙理由十分相似。但是,當時我力排眾議,堅持要對學生會會長提出不信任動議,主要原因是我認為學生會之所以能夠成為一個受重視的社會組織,不是來自其人力物力,而是由於學生比較單純,有道德上的優越性,假如有人犯了錯誤,學生會還盡力隱瞞,便變成跟其他社會牟利團體沒有甚麼分別。相反,勇敢地面對和承認自己的錯誤,承擔責任,才能有效防止以後再發生同類事件,並得到有識之士的尊敬。終於,經過三十多小時的馬拉松式辯論,我的不信任動議獲得評議會通過。後來,我在學聯重覆提出不信任動議(港大學生會會長當時兼任學聯會長),亦達到同樣的效果。最終該會長辭職下台。

以史為鑑,今日,香港的民主派人士無財無勢,之所以能夠得到群眾支持,主要靠道德上和理念上的號召,所以我們對民主派人士道德上的要求,同樣要非常嚴格。

涂謹申事件中,涂謹申沒有申報利益,雖然不是犯法,但絕對是一個錯誤,更嚴重的是因為他真的有以高於巿值的租金去租用該樓宇,在不申報同時發生利益衝突,怎能洗脫瓜田李下的嫌疑?其性質跟梁錦松偷步買車如出一轍;何況,涂謹申非法霸佔大廈外牆懸掛民主黨廣告,卻向政府申領公帑支付廣告牌租金以自肥,更是詐騙勾當,因此同樣應該要求涂謹申引咎辭職。而在整件事中,尚有很多點疑問,譬如租金究竟去了哪裏?羅致光說黨中央並不知道物業是屬於民主黨的,該物業在民主黨的資產負債表中並不存在,但若然資產不存在,那麼也沒有租金收入了,除了用作供樓,餘下的錢去了何方?我相信該物業牽涉到多名民主黨成員,涂謹申應不至於有膽子中飽私囊,但是否將租金挪作其他用途?例如,將租金歸入民主黨九龍西支部的小金庫,用作應酬費等,若然是真的話,便變成和內地官員的作風無異。而民主黨總部又知不知道九龍西支部有獨立財政運作呢?

自事件揭發後,民主黨反覆顯示出來的資料,前後口供是矛盾的,令人懷疑民主黨究竟還是不是一個單一的政黨,可以管制屬下支部的行為,還是已變成諸候割據支部的一個利益聯盟。現在看來,似是後者居多。事實上,自去年開始至今,民主黨作為香港最大的民主組織,一直沒有盡領導民主運動的責任,現在更顯出其內部組織完全是一塌胡塗。我相信民主黨前後兩任的主席──李柱銘和楊森,都應該負上政治責任。而在九月立法會選舉後,民主黨更應該自行解散,因其歷史任務已經完結!

2004年6月1日星期二

趙盾弒其君

歷史有好多時是重覆的,哲人經常這樣說:「愚弄、欺騙你一次,是對方的錯。再次用同一方法愚弄、欺騙你成功,就是你自己的錯。」幾年前在鍾庭耀事件中,鍾庭耀一直不肯透露向他施加政治壓力者的姓名,政務司陳方安生當時是主張讓事件平息就算,但現任財政司司長唐英年,當時一定要苦苦相逼鍾庭耀交代出事件真相,結果弄到香港大學校長鄭耀宗辭職,路長安亦不能久居其位。但有些人永遠不會從錯誤中吸取教訓,葉國謙又想逼迫三個節目主持人作出澄清交代,大約憑他計算,這三個當事人都沒有膽量把一切抖出來。結果,鄭經翰、黃毓民二人未有現身,但李鵬飛就坦然交代了他所經歷的一切,這次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是經有線電視直播,當李鵬飛音節鏗鏘地娓娓而談的時侯,我看到葉國謙面色灰暗,十分慌張,大約他這時才知道自己已經闖了大禍,不知怎向北京交代。

在這一連串的「關心說話」或恐嚇事件,加上報紙及坊間不時有人透露出內地有幹部意圖壓逼港人,使其投民建聯一票的傳言,再加上在過去一年,不斷發生對某些人的辦事處潑糞、辱罵及投送恐嚇函件或傳真等等,有些人狀似客觀地說:「因為始終沒有真憑實據,因此不能確定是某方人士所為。」這種說法,令我想起一個笑話。有一個非常懼內又喜歡自欺欺人的某甲,有一天,他的朋友某乙跑來告訴他:「我看見你老婆和一陌生男子在街上手拖手。」某甲很緊張地追問:「跟著又怎麼樣?」某乙說:「我是你的好朋友,所以我便跟蹤他們,我發覺他們走進一間酒店,開了房間。」某甲更緊張,再追問:「跟著又發生什麼事?」某乙說:「我靜靜地跟蹤他們上房,看見他們進了房間,我就在鎖匙孔偷窺他們,看見他們一進房間便熱情地擁吻。」某甲更為緊張,又再追問:「跟著又怎樣?」某乙說:「我看見他們互相撕掉對方的衣服、赤裸裸地滾了上床。」某甲問:「跟著又怎樣?」某乙說:「跟著他們熄了燈,我就什麼都看不見了。」某甲大力拍自己的大腿,仰天長嘆:「唉!我始終沒有任何真憑實據證明妻子對我做了不忠的事!」這說,現在很多人自欺欺人的心態與此丈夫毫無分別。

正氣歌有云:在晉董狐筆。因為晉靈公被弒,趙盾回到晉陽時,太史董狐在史書上記載:「趙盾弒其君。」趙盾忙找董狐理論,他說:「晉靈公被弒時,我根本不在晉陽。」董狐說:「你是晉國的正卿(宰相),『亡不越境』,早時,晉靈公要殺你,所以你逃亡,按常理,愈快逃到別的國家愈好,但是你逃到邊境附近便停下來,在邊境逗留了多天,是否有所期待某事之發生?『反不討賊』。回到晉陽亦沒有通揖兇徒(其實兇徒就是他的堂弟),你說你沒有參與晉靈公的被謀殺事件,天下間有沒有人會相信?」

在香港這些事件發生的時侯,什麼人是受到嫌疑,而他並沒有馬上出來譴責這些罪行,與肇事者劃清界線,及要求有關當局徹查、追究者,就是今天的趙盾。

2003年1月15日星期三

法律服從政治

梁家傑在法律年度開啟禮上,以大律師公會主席身分,罕有地發表了關於特區政府的
言論,內容主要是說特區政府破壞了法治精神,將法律服從於政治。特區政府加以否
定,稱指控無理,想當然耳,究竟孰是孰非,讓市民自行判斷。不過,要明辨是非,必
須先弄清楚何謂「法律服從政治」。

「政治」也者,也就是將眾人的意見集合起來,去蕪存菁,定出政策。若如此,所謂
「法律服從政治」,豈非代表法律要服從民意?不然,法律是要公平、公正和公開的。
這也是「民主」(democratic)和民粹(populist)的分別。「民粹」純粹是指大多數
人的意向,可以是暴民政治;「民主」則不同,並非純粹可憑字面解釋,真正含意是指
以英美為主體的民主,包括美國的成文憲法及英國的習慣法。

普通法不得擅改
如果有些法例損害法律精神,是不能被通過的。何謂損害法律精神?就是制定不合
理、殘暴不仁的法律,如秦朝時「有敢偶書《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
這是以法治國,而非真正的法治。真正的法治,就是制定出一套健康而合理的法制,即
普通法,內含人民精神。其中有一條金科玉律,就是完全尊重法律,達到神聖不可侵犯
的地步,縱然某一點法律條文出錯,也要依法執行,寧願事後再作修改。表面上看來,
這完全不合理,但為了維護法律的神聖地位,有時有必要作出犧牲。另外,有些人看到
法律的漏洞後,「走法律罅」,這不值得鼓勵,但為了尊重法律,唯有予以容許。總
之,法律文字神聖不可侵犯,因為如可視乎情況,隨意解釋法律文字,那麼有權勢的人
士便可「予取予攜」,令法律文字喪失意義。因此,寫法律條文時,必須非常慎重,詳
細考慮字眼,及不能經常作出修改。就算真的要改動字眼或條文,也需要很多時間,斷
不可只為短期利益而服務。何況,經常改變法律,人民便不知應如何遵守。


《基本法》隨意扭曲
事實上,法例就像比賽規則,不能隨便改動,而且要公平;法官就像球證,執法時要
一視同仁。《基本法》就是犯了隨意扭曲法例來適應需要的毛病,例子不勝枚舉,如港
人內地所生子女居港權問題、預算平衡問題,以及原居民權益問題等。表面上看來,因
應情況釋法,的確可方便解決問題,但是為了方便而放棄原則,令法律尊嚴及客觀性蕩
然無存,長遠而言,必定弊處叢生。我相信這也是梁家傑言論之意。法律變成「皇帝的
新衣」,怎能不令升斗市民憂心忡忡?

2001年1月15日星期一

從董陳角力看中西政治文化分歧

陳方安生請辭政務司司長之職﹐結束其長達三十八年的政治生涯﹐亦結束其與董建華之間的政治角力。回歸三年多來﹐董陳在許多政見上﹐往往出現分歧﹐他們的互不咬弦﹐說到底﹐是源於中西兩種政治文化的分歧。

董建華是中方一手扶植出來的行政長官﹐在這之前﹐並無參政經驗﹐他的政治理念﹑政治邏輯﹐完全是依據北京政府的那一套而行。至於陳方安生﹐在政界打滾近四十年﹐所學所用的都是英國式的政治思維。兩種不同政治文化背景的人碰在一起﹐難免會有意見不合的情況﹐最明顯的例子是他們在法治和言論自由上的意見分歧。

普通法重法治精神

香港現行的法律﹐源於英國的普通法﹐重法治精神﹐強調法律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個體﹐沒有人可享有特權或被歧視。法律的制定﹐背後亦有其哲學邏輯﹐強調公平﹑公開﹑合理﹑罰當其罪﹐賞當其功。法官判案﹐援引前例﹐依法有據。當中國政府打壓法輪功學員時﹐董特首恰巧不在香港﹐陳方安生面對記者提問法輪功在香港是否合法時﹐她乾脆直接回答﹕只要他們沒有觸犯香港法例﹐便是合法。她這種反應﹐是法治精神的表現﹐換了是董特首﹐相信反應便迥異。

中國政府的法律﹐所重的是人治。審判官判案﹐人人標準不同﹐亦不必依據先例﹐倘若時勢需要﹐可因應而做出不同的處理。在符合社會需要的情況下甚至可犧牲法治精神﹐令其為當前的利害服務﹐為政治服務。人大釋法事件﹐充分體現中方這種思維模式。基本法內﹐白紙黑字寫明﹐九七回歸後﹐非本港出生的港人子女﹐可自動享有居港權。

人大釋法損害法治

如此一來﹐大陸三十多萬港人子女都有居港權﹐一旦這些人全湧入香港﹐對香港的整體醫療﹑房屋﹑福利都造成重大影響。誠然﹐基本法制定時﹐只考慮到移民外地的港人及其子女﹐忽略內地港人子女亦屬此列﹐是重大疏忽﹐但錯誤既成﹐逃避亦非辦法。港府若重視法治精神﹐就應承認錯誤﹐承擔短期損失﹐繼而做出修法﹐彌補過錯。

這樣﹐雖然是犧牲了當前利益﹐但整體上﹐無損於法治精神﹐無損於民眾對整套法治系統的信心。然而﹐特區政府卻透過釋法﹐歪曲基本法原意﹐剝奪了港人內地子女的居港權。港府的做法﹐無視法治精神﹐雖然照顧到當前的短期利益﹐但對整體社會造成的損害﹐卻是無法估計﹐人民對法治系統失去的信心﹐更是無法彌補。

新聞自由﹑言論自由是先進社會中不能或缺的重要原素。在西方政治文化中﹐獨立客觀的傳媒﹐具重要地位﹐它不但具監察政府﹑社會的功能﹐長遠來說﹐更是社會最終利益所在。在維護言論自由方面﹐陳方安生不遺餘力﹐多次出面強調港府尊重新聞自由﹑言論自由﹐亦因此與親中團體產生摩擦﹐被批評為港英餘孽。

傳媒責任監察政府

回歸三年多以來﹐港府不斷收窄新聞自由﹑言論自由的空間﹐繼有報業評議會﹑淫穢及不雅條例﹐甚至對電台清談節目主持人﹑時事評論員亦施以壓力。中央對傳媒的看法﹐正如國家主席江澤民所表示﹐傳媒的功能是為社會利益服務﹐應配合國家政策﹐為政治服務。中國領導人似乎並不明白﹐獨立客觀的傳媒何以如此重要。

獨立客觀的傳媒﹐是先進社會的警報系統﹐在傳媒自由編採報導的情況下﹐人民對週遭事物有知情的機會﹐因而能做出客觀分析判斷﹐對災難亦有所防範。正如我們的身體﹐若有發燒﹑頭痛﹑出疹等輕微病痛﹐往往是嚴重疾病的症狀。倘若我們抑制輕微病痛的出現﹐不讓自己感覺到頭痛﹑發燒﹐是否就等於自己健康強壯﹖及至無法挽回時﹐才發現身患重疾﹐對我們又有何益處﹖

正如公營房屋短樁事件﹐若傳媒不揭發出來﹐房署的威信便不至於今日般低落。但全不報導負面新聞﹐社會一片昇平﹐是否就等於短樁事件並不存在﹖若我們及早發現問題所在﹐還可以做出彌補﹕抨擊房署官員﹐令他們有所警覺﹐不能再疏忽職守﹔加固或拆卸問題樓宇﹐令短樁問題得以解決。如果沒有傳媒的監察和報導﹐短樁樓如東莞厚街塌樓事件般﹐及至屋倒人亡後﹐才揭發出建築商偷工減料﹑政府官員貪污包庇﹐這樣對整體社會又有何益處﹖

傳媒若作為宣傳工具﹐短期雖有利於政策的推行﹐但長遠來說﹐失去可確性﹐反而阻礙政令的推行。前蘇聯的《真理報》﹐是國家的政治宣傳工具﹐及至最後﹐公信力蕩然無存﹐凡是《真理報》所說的﹐大家都不予置信﹔凡是《真理報》否認的﹐大家都相信是真實的﹐這樣對國家政策的推行又有何幫助﹖到最後﹐不過淪為別國的笑柄。

口徑統一公信盡失

又例如香港的影評﹐全被電影人所收買﹐所寫所論﹐都是正面的評語﹐結果現在﹐大家都不相信影評﹐再沒有人會因為看了影評而去看電影﹐也再沒有人重視影評人的評語。對日漸式微的電影業又有何幫助﹖最後﹐不過是幫倒忙﹐加速電影業的衰亡。

法治和言論自由是社會最終利益之所在﹐國家興衰之關鍵。可惜﹐港府不明白這個道理﹐一直為林驅鳥﹐為池驅魚。將反對者視為陰謀者﹐統統驅逐出去﹔將短期利益放在眼前﹐無視長遠利益﹐這種無疑是本末倒置的做法。

2000年11月13日星期一

選舉人票制不合時宜

美國總統大選峰迴路轉﹐普選日後近一個星期﹐依然不知鹿死誰手。候選人戈爾極可能以贏得普選之優勢﹐輸掉選舉人票﹐最終與白宮絕緣。造成如此尷尬的紊亂局面﹐全因為美國的選舉制度。

美國總統選舉制度﹐又稱選舉人票制﹐是一套具二百年歷史的古董產物。美國製憲初期﹐考慮到交通不便﹐通訊困難﹐於是創立「選舉團」來幫助選民挑選總統。所謂選舉團﹐是一種間接的選舉方式﹐各州選民先選出選舉人﹐ 再由選舉人代表他們投票選總統。選舉團人數﹐與各州在國會中的參眾議員數量相同。美國現時共五十州﹐每州兩席參議員﹐即共一百名選舉人﹐加上美國眾議員四百三十五席﹐和哥倫比亞區的三張選舉人票﹐總共是五百三十八張選舉人票。無論誰能獲得超過一半選舉人票(二百七十張)﹐誰就能入主白宮。

選民選票多不能算數

美國的眾議員議席﹐是根據各州人數多寡比例組成﹐換言之﹐選舉人票亦按各州人口比例而成﹐人口越多的州政府﹐所佔的選舉人票越多。例如人口最多的加州﹐佔五十四張選舉人票﹐而人口稀少的阿拉斯加州﹐則只有三張選舉人票。選舉人票制﹐最為人詬病的是「勝者得全面」(Winner﹣take﹣all)的規定。憲法規定﹐候選人若在某個州獲得勝利﹐即使僅贏對手一票﹐都能自動囊括該州的所有選舉人票。

在這個情況下﹐候選人在一個大州獲得勝利﹐遠比在幾個小州獲得勝利更為有利﹐因而亦造成了不公平的存在﹕候選人可能獲得多數選民選票﹐但在選舉人票制下敗選。若候選人旗鼓相當﹐在大州中的得勝與否﹐便成為能否成功問鼎白宮的關鍵。這次美國總統選舉﹐大家看重佛羅里達州﹐就是因為佛羅里達州擁有舉足輕重的廿五張選舉人票。

選舉人票制的另一個漏洞是﹕並不是所有州都強制規定﹐選舉人必須按普選結果投票。若選舉人在選舉團投票當日改投其他人﹐懲罰亦只是罰款。換言之﹐即使小布殊在佛羅里達州勝出﹐但在選舉團投票當日﹐有人轉向投票﹐選舉結果將再添變數。

贏普選亦會輸給對手

美國歷史上﹐曾經有三次總統候選人贏了普選﹐但在選舉人票制下輸給對手的前例。第一次是一八二四年﹐總統候選人傑克遜在四位候選人中﹐贏得普選及選舉人票﹐但因為未超過半數﹐結果由眾議員以一州一票形式投票選出新總統﹐最後亞當斯勉強以一票之勝﹐踏上總統寶座。

同樣﹐在一八七六年及一八八八年﹐民主黨候選人獲得較多的普選票﹐但因為輸了選舉人票﹐最後將總統寶座拱手讓給共和黨候選人。為符合聯邦憲法的要求﹐犧牲多數選民的意願﹐這種選舉制不能反映真正的民意﹐因而亦影響噹選人的認受性。可以預計﹐新總統上任後﹐他的權威性以至合法性都將備受影響﹐當他推行新政策時﹐無可避免將面對更多的質疑及掣肘。

二百年前舊制惹笑話

二十世紀﹐高科技電子時代﹐號稱最先進最民主的國家───美國﹐竟然仍沿用二百年前的舊選舉制﹐以致今屆總統選舉弄得如斯僵局﹐實在是一大笑話。今時今日 ﹐仍選用紙張作為投票方式﹐明顯不符合環保原則。需時十天作為海外投票的郵遞及點算時間﹐更是荒謬可笑。以今日之通訊科技﹐用電腦投票﹐易如反掌﹐更是方便快捷﹐為什麼泱泱大國的美國不予採用﹖

不合時宜的舊制度﹐一旦需要更改﹐無可避免將面對困難重重。自秦朝實行中央集權制後﹐封建制度已不可行﹐但後人多次想走回頭路﹐回覆封建制﹐結果屢次面對危機。漢初﹐高祖有鑑秦亡於孤立之敗﹐於是剖疆裂土﹐重行周朝封建制度﹐分封諸侯﹐一來犒賞功臣﹐二來亦可鞏衛皇權統治。但異姓諸侯多據地自雄﹐漸漸對漢室造成威脅。高祖翦除異姓王后﹐大封同姓諸侯﹐更立下﹕「非劉姓而王者﹐天下共誅之」的限制。然而﹐劉姓諸侯在世襲更迭下﹐逐漸與皇帝疏遠﹐幹弱枝強的矛盾愈益明顯﹐諸侯王大者「跨州兼郡﹐連城數十﹐宮制百官同制京師」﹐甚至「自為法令﹐擬於天子」。文帝時﹐賈誼建議「眾建諸侯少其力」﹔景帝時﹐採納晁錯的《削藩策》﹐用周亞夫平定吳楚「七國之亂」﹐及至武帝時﹐再用主父偃的「推恩」之議﹐逐漸將諸侯力量分裂﹑瓦解﹐終於將諸侯變成有名無實的封號(萬戶侯無尺寸地)。

人心思古﹐人的固執守舊從來是改革的最大障礙。多年來﹐一直有人呼籲美國修憲﹐廢除選舉人票制﹐但修憲工程浩大﹐必須獲參眾議員三分二議員同意﹐加上三十八個州議會認可﹐才能通過。修憲殊不輕易﹐但因循固執於舊﹐對事情毫無進益。「人心尤狃於故見﹐天意已另換新局。」(《漢書•藝文志》)時代正不斷變遷﹐ 不合時宜的舊制度﹐應該提出檢討和修正。

2000年10月4日星期三

『領袖系列』是疲勞轟炸

「頭條新聞」終於還是被腰斬了﹐董特首終於成功入侵電視台的黃金時間﹐成為取代「頭條新聞」的「香港領袖系列」重鎚頭炮﹐繼續不厭其煩地疲勞轟炸普羅市民。

董建華的音容﹐我們實在太熟悉了。每天﹐總有新聞記者追著他來採訪﹐電台的時事節目主持愛拿他來做話題﹐專欄作家愛拿他來做題材﹐暢銷漫畫的題材也是他﹐ 市民茶餘飯後的話題還是他。他的笑容﹐他說話時聲調的高低抑揚﹐所有關於他的一切一切﹐我們都太熟悉了﹐熟悉到開始有點不耐煩。據說﹐某電視台在黃金時段播出董建華的官式發言﹐收視率即大幅下挫﹐另一電台的收視也沒有因此增加﹐推想大概是許多人都關了電視﹐情願罷看。

張敏儀去職港台轉向

港台雖為政府之官方機構﹐但一直以來﹐都享有高度編輯自由﹐前廣播處處長張敏儀﹐更是堅強地捍衛港台的編輯自由。以官方傳媒身份﹐不受制於政府﹐不被政府規限編輯自由﹐是港台的特色﹐亦算是世界罕有稀見。「頭條新聞」以嬉笑怒罵的手法演繹出時事新聞﹐經常挖苦諷刺政治人物﹐因而被親中人士視為針對對象。它的存在﹐更被坊間視為量度港府對新聞自由尺度的探熱針。政協常委徐四民對「頭條新聞」最為深痛惡絕﹐說這個節目陰陽怪氣﹐經常和港府對著幹﹐欲除之而後快。腰斬了「頭條新聞」﹐改播歌功頌德的「香港領袖系列」﹐這下徐政協大概滿意了﹐遂了他的夙願。

去年﹐香港電台邀請中華旅行社社長鄭安國﹐接受「香港家書」的訪問﹐鄭安國在節目中大談「兩國論」。結果﹐當時的廣播處處長張敏儀被親中人士大肆抨擊﹐說其縱容「兩國論」在香港傳播﹐最後﹐張敏儀被調離香港﹐黯然離開港台。自從張敏儀去職﹐我們已心知肚明﹐港台颱風遲早轉向﹐被拔擢出來接任的朱培慶欲坐穩廣播處處長之位﹐無可避免一定要聽教聽話。說甚麼編輯自主﹐絕無政治考慮﹐統統都是暫時搪塞輿論的美麗謊言。

系列為特首塗脂抹粉

倒董呼聲此起彼落﹐港台在此時推出「香港領袖系列」﹐更以董建華為頭炮﹐分明是刻意為其塗脂抹粉﹐粉飾不利言論。徐政協曾說過﹐官方新聞機構應為政府服務 ﹐輔助政府﹐令其更順利地推行政策。現時﹐停播親中人士的眼中釘「頭條新聞」﹐改播為政治人物造勢的「香港領袖系列」﹐正是為將官方媒介轉化為宣傳工具的做法。事實證明﹐港台已逐步脫離編輯自主﹐變成政府的宣傳機器。

新節目「香港領袖系列」﹐所沿用的仍是製作「頭條新聞」的舊班底。從風趣幽默的諷刺﹐到歌功頌德的貼金﹐這班製作精英能否適應﹖在採訪及編寫台詞時﹐又會否感到彆扭﹖在經歷十三集對政府官員的讚美後﹐又能否回到之前對同一班政府官員的冷嘲熱諷﹖朱培慶強調港台絕對擁有編輯自由﹐絕不牽涉政治考慮﹐自欺之餘 ﹐恐怕亦忽略了製作班底默默承受的壓力。為了坐穩特首寶座﹐董建華不厭其煩地推銷自己。惟過分宣傳﹐只會造成反效果。我恐怕「香港領袖系列」只會適得其反。

2000年9月25日星期一

中國人永遠學不懂

廣播事務管理局建議﹐電台及電視台的清談節目主持人﹐必須申報利益衝突﹔在發表評論前﹐必須要有真憑實據﹔同時﹐必須恰當持平地讓多方面意見得以表達。如此建議﹐無疑是對敢言的節目主持人開刀﹐藉此壓制言論自由。

每個清談節目主持人﹐都應有其個人道德操守﹐有自我規範﹑自我約律的能力﹐在遇到與自己利益有衝突的情況時﹐懂得主動申報﹐無需以廣播條例硬性規限。在節目中﹐重複節目內容純屬個人意見﹐此行為無異於此地無銀三百兩﹐更顯其笨拙怕事。(或許﹐這就是廣管局提出建議的目的)。香港市民﹐不是全無知識的無知市民﹐若有節目主持人利用其傳媒影響力渾水摸魚﹐他們懂得在其他傳媒中投訴﹐聽眾其實就是最好的監察人﹐在言論自由的傳播媒介中自然有其平衡力。

若評論報導前﹐必須有真憑實據﹐那麼﹐誰敢隨便開口﹖清談節目主持人不是警察﹐不是偵緝隊隊員﹐他們有何能力證明所說的每一項事情都是千真萬確﹐真真實實發生過﹖如果違反守則﹐需負上重大法律責任﹐可能因而入獄﹐誰敢甘冒風險﹖更遑論為人打抱不平。電台﹑電視台的「烽煙」(phonein)節目﹐顧名思義 ﹐是有聽眾﹑觀眾打電話去參與討論的節目。資深節目主持人﹐有自己的判斷力﹐判斷聽眾所說是否真確﹐判斷是否讓該聽眾的言論播出﹐判斷應如何應對。倘若要有真憑實據才能播出言論﹐節目主持人自然是無法辦到﹐該節目亦不能生存。例如庾文翰失蹤事件﹐有人打電話到電台說出當日翰仔衝關情況﹐節目主持人沒有親眼看見﹐也沒有錄影機將案發情形錄下﹐那麼﹐以廣管局的標準﹐他們便不可以批評涉嫌失職的入境署職員。因為﹐保安局的詳細的報告要三至六個月後才能完成﹐在報告完成前﹐在有真憑實據證明入境處失職前﹐他們不能隨便批評。同樣情形﹐被傳媒揭發以權謀私的程介南﹐節目主持人亦不能批評﹐因為他們不能保證傳媒展示的證據的真確性。如此這樣﹐「烽煙」(phonein)節目還有甚麼可觀性﹑可聽性﹖

當局各種手法壓制傳媒

廣管局規定節目必須恰當持平﹐讓多方面的意見得以表達。如此要求﹐是否每次節目都要如辯論般﹐讓正方反方各自有同樣的時間發表意見﹖假如甲君批評了乙君五分鍾﹐是否也要找乙君出來﹐反駁五分鍾﹖電台﹑電視台的製作人﹐能否有足夠資源﹑能力﹐頻密地製作此類節目﹖他們如何能找到正﹑反雙方來發表言論﹐萬一其中一方藉故缺席﹐是否批評的一方就永遠不能提出批評﹖節目主持人又如何能證實雙方言論背後的真確性﹖廣管局的修訂守則﹐無疑是給這類節目主持人難題﹐藉此向傳媒施壓﹐壓制言論自由。特區政府不停嘗試用各種手法壓制傳媒﹐繼有《色情及不雅物品條例》﹑報業評議會﹐現又有《廣播條例》。特首經常把保護言論自由 ﹑新聞自由掛在口邊﹐卻從來是講一套﹐做一套﹐「不知子都之美者是無目也」﹐難道天下人皆可欺至此﹖

傳媒報導可為市民訴苦

言論自由是保護人身安全的最後壁壘﹐市民有任何冤屈不滿﹐若遍尋各有關部門﹐仍無法獲得合理解決﹐最後的方法便是訴諸傳媒。傳媒的報導﹐可引起廣泛群眾的注意﹐是無權無勢的弱小社群吐冤訴苦的最佳途徑。電台﹑電視台的清談節目﹐以為市民打抱不平的形式﹐贏取不少聽眾的支持﹐影響力亦因而越顯重要。警察在查案時毆打證人﹑醫生失責醫死人﹑政府高官失職犯錯﹐如果沒有市民的揭發﹑傳媒的報導﹐普羅市民又怎會得知﹖沒有傳媒的報導﹐犯錯的權貴永遠不會低頭認錯﹐ 堅持繼續錯下去﹐試問有誰願意生活在這樣的社會中﹖

言論自由比法治﹑民主更顯重要。倘若沒有言論自由﹐社會根本無法進步。中國學術思想自漢朝以後﹐二千年來﹐一直原地踏步﹐毫無寸進﹐說到底﹐是因為統一思想﹐箝制言論自由。前秦時期﹐諸子百家競相爭鳴﹐學術思想因而蓬勃發展﹐但自從漢朝董仲舒提出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後﹐學術思想淪為一池死水﹐令人心痛惋惜。希臘哲學家亞里士多德曾說過﹕「你說的話﹐我一個字也不同意。但我會用我的生命﹐保護你說這話的權利。」言論自由賦予群眾質疑問題的權利﹐只有在言論自由的情況下﹐才能尋求真理。

所謂真理﹐是越辯越明﹐越辯越真﹐不讓反對聲音存在﹐根本是自欺欺人。古人相信地球是平的﹐中國人認為天圓地方﹔埃及人相信天如天花板﹐地如方盒﹔印度人則相信三隻大象站在海龜背上﹐馱負著大地。歐洲教會堅信地球是平的﹐並將之奉為真理﹐不許人提出異議。第一個勇敢提出地球是圓的意大利人布蘭諾﹐被認為是異端邪說﹐妖言惑眾﹐結果被教廷判處火刑﹐活活燒死。不許人說﹐不許人提﹐是否所堅持的就等於真理﹖事實不然。

真理越辯越明越辯越真

雖然﹐香港傳媒每天都報導許多政府的負面新聞﹐但不報導﹐不等於該負面新聞便不存在。大陸政府封殺法輪功時宣佈﹐法輪功成員曾藉氣功醫病為名﹐醫死了幾百人。若傳媒早點報導﹐早已轟動全國﹐怎可能令其結集到數十萬會員﹐又怎可能醫死那麼多人﹖

香港傳媒﹐正直敢言的已減至寥寥可數。無線電視從來不敢觸碰太敏感的政治題材﹐早已自我閹割﹔亞視推出時事評論節目﹐仿如香港的人民電視台﹐是另類的引刀自宮。兩間電台﹐若被廣播條例再奪去新聞﹑言論自由﹐剩下的惟有報章雜誌。香港的報章雜誌還有多少能耐能堅持新聞﹑言論自由﹖本港的報章有多少已被收服﹐ 轉為小罵大幫忙。剩下的還有多少報章能堅持到底﹖

言論自由是社會進步的基石﹐中國人吃過無數苦頭後﹐依然學不懂。不少人倒因為果﹐以為控制言論就能使社會安定﹐自欺至此﹐惟有擲筆長嘆﹗

2000年9月4日星期一

為港人爭人格

程介南被爆出醜聞後﹐民建聯召開緊急會議﹐結果還是堅持挺程。以程介南的人格﹐若還能作為港人代表﹐晉身立法會﹐不啻是港人之恥。為爭人格﹐請各選民積極參與投票﹐為全港七百萬市民討回人格尊嚴。

不忠不孝不義不悌

程介南這次犯下的錯﹐不是說錯一句兩句話﹐不是做錯雞毛蒜皮的小事。他曾任教師﹐外表謙謙君子﹔曾為立法會議員﹐位高權重﹔更是本港一大政黨的副主席﹐號召力深遠。以其身份地位﹐程介南應為港人典範﹐但他卻被傳媒揭發犯了傷風敗俗的道德問題﹔以有婦之夫身份﹐與有夫之婦結下情緣。更嚴重的是﹐他涉嫌藉權謀私﹐出賣政府機密﹐售予私人機構﹐圖取暴利。對家庭﹐程介南不忠不孝﹐影響妻兒父母﹔對政府﹐程介南不忠不義﹐破壞公安保密令﹔對所屬政黨民建聯﹐程介南不義不悌﹐玷污民建聯「忠誠為香港」的口號﹐影響黨內其他參選人的當選機會。如此人品﹐怎堪成為港人代表﹖

據傳媒發掘出來的資料﹐程介南的情人張專是來自北京廣播學院﹐乃該學院的副教授﹐而且是有夫之婦﹐並育有一名小孩。程介南的私人感情問題﹐是否齷齪不堪﹐ 我們不必深究﹐或許他們有其隱衷﹐或有甚麼曲折離奇感天動地的戀愛遭遇。我們可以肯定的是﹐程介南藉其職權﹐走後門為張專在港謀學位﹐以求可在港朝夕相見。張專貴為學院副教授﹐為何會想在香港修讀碩士課程﹐實在令人摸不著頭腦。在收生申請期已過﹐學額已滿的情況下﹐程介南親自向浸會大學校長謝志偉開聲﹐ 成功爭取到張專在傳理系的碩士學位﹐並以獎學金形式得到取錄﹐程介南憑何能力可以做到﹖程介南雖曾為教師﹐但只不過是中學教師﹐更非具傳理系的學術資格﹐ 他憑何能力﹑資格推薦學生修讀碩士課程﹖除了立法會議員﹑民建聯副主席的身份﹐還有甚麼﹖

證據確鑿仍拒退選

程介南去年約見民政事務局副局長張寶德﹐向其索取一份康體發展局的發展路向文件﹐雖然程介南聲稱他以私人身份約見張寶德﹐但張寶德只知其為立法會議員﹐不知其亦為顧問公司老闆。張寶德在文件上註明「政府機密﹐只供個人參閱」﹐千叮萬囑下才將之交給程介南﹐以為他是因為政務才需要該文件﹐誰知程介南轉頭已將之售出﹐換取六萬元酬金。程介南毀諾洩密是不爭的事實﹐利用公職圖利更是不可饒恕。他故意隱瞞顧問公司老闆的身份﹐已埋下洩密伏線﹐多次將政府內部資料外洩更非偶然錯失。在記者招待會上﹐程介南振振有詞﹐毫無悔意﹐最後在證據確鑿﹐逃無可逃的情況下﹐才含淚承認毀諾洩密﹐但依然堅持沒有犯法﹐亦不會退出選舉。

罪惡纍纍不知悔改

即使在宣佈請辭民建聯副主席時﹐程介南依然態度囂張﹐絲毫沒有歉疚之意。他聲稱自己只是做錯事﹐沒有做壞事。錯事﹑壞事有何分別﹖照字面解釋﹐做錯了事影響的只是自己﹐做壞事影響的是別人。難道程介南以為自己做錯了那麼多事﹐影響的只是自己的聲譽﹐對其他人毫無傷害﹖那麼張專的丈夫﹑小孩算甚麼﹖程介南自己的妻兒又算甚麼﹖那些申請了許多仍未能批准來港﹐反而被張專「打尖」的大陸人算甚麼﹖被程介南出賣的張寶德﹑何秀蘭算甚麼﹖因為程介南醜聞﹐可能被迫落選的蔡素玉又算甚麼﹖被程介南玷污黨名的民建聯又算甚麼﹖

程介南罪惡纍纍﹐至今仍不知悔改﹐若此人仍能以民建聯之鐵票晉身立法會﹐實是港人之恥﹐港人之不幸。凡有投票權的香港人﹐這次都應積極參與投票﹐以理智對抗民建聯的鐵票﹐以行動討回全港七百萬港人的人格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