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16日星期四

第四本能用於群體生存

人類的第四個層次本能,是源於我們是一個群體性動物而發展出來。

簡單來說,人類雖然在生理上不及其他動物兇猛強壯,但卻是一個非常緊密的團體,懂得分工合作,從而產生出較其他生物強大的力量,因此能優勝於其他生物。為了維繫這種社團的緊密性,便產生了互助的精神。孟子所講的人性善其實就是源於這一點。乍見孺子將入於井,人皆有怵惕惻隱之心。我們看到同伴陷入慘況之中,自然會感到不能接受。

上述種種不同層次的本能交織成為人類多重的人性。尤其是由於我們擁有最後那一層的本能,就造成人類在個性上出現一種非常奇異的現象──在我們內心出現了另一個虛擬的「我」。

內在的「我」操控身體理論上,所謂「我」者,即身體的總組合而已,但人卻永遠認為在身體入面存在另一個「我」。那個在體內的「我」,就好像控制機械人的駕駛員一樣操控我的身體,而那個「我」的需要與身體的直接需求是不一樣的。舉個例子,面前放食物,你肚餓便自然想拿來吃,但這個時候,你體內的那個「我」會告訴你不能吃那些食物,告訴你因為你是一個淑女所以不可以在未問過其他人之前就吃東西,這樣做會顯得粗魯無教養。那個內在的「我」與生物上的「我」是完全分離的,而這正是為何人會相信世上有靈魂存在的原因。

兩個「我」或產生衝突
人們認為在我之中還有另一個「我」,而這個「我」又似乎與身體無關,那麼這個「我」的作用是甚麼呢?之前所講的四個層次的天性,頭3種都基本上都是屬於直覺,只有第四種是關於社會群處。要在一個群體之中生存,必須要得到其他人的接受,因此我們要有禮貌,要與他人融洽相處,要做到這一點,我們需要動物本能以外的另一套規則。我們在群體相處的過程中創造了一套自己的規則,而那個內在的「我」就是這套規則的監察者。當動物本能與這套規則發生衝突時,你就會考慮以那一套規則為先。中國人「餓死事小,失節事大」的想法便是一個非常好的例子。假如現在有一個悍匪衝入你家要強姦你,否則就殺死你,在這情況下兩個「我」便會發生嚴重衝突,當下你便會開始考慮你究竟要選擇拼死抵抗,還是失節保命呢?通常選擇保命的人較多,但有些人的第四天性會在演化的過程中變得較為突出,所以仍有兩三成人會情願被殺死也不願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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