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17日星期五

自知下的人生意義

這一個虛擬的「我」的存在,扮演第三者的角色,一直從旁監察自己的所作所為。於是,又產生了這個「我」的第二個極大的功能──由於我們擁有這個虛擬的「我」,經常站在第三者的角度去看自己,因此我們更擅於推測其他人的想法,推測與自己相處的族群的內心,從而懂得如何與他人相處。過份率本性而為,會對待人接物造成障礙。

官感享受更重要
由於上述種種錯縱複雜的關係,我們便開始產生了除了最原始的生存和繁殖下一代的要求之外、對自己生命的不同要求,並交織成層層疊疊的網。同時由於人類獨有的理性思維,我們的自知性(Consciousness)似乎亦得以提升,世上沒有其他生物能像人類一般明白自己。

人若能明白自己,就能從「自己」這個迷思中跳出來,產生出另外一些由理性推敲出來的人生意義。

除了之前所講的,另外一個最容易產生的、對於人生意義的疑問就是:我為何不快快樂樂地去過這一生呢?就算我日後有再多的後代,後代有再高的成就,在我這一生的意識亦不會得悉。在這一生,我所能知道的就只是我官感所及的世界,即是雙眼所見,雙耳所聽,鼻子所嗅,嘴巴所吃,雙手所觸等純官感的事物。

既然我們的身體內有一套追求快樂的機制,對於這一生來說,遠離痛苦去尋求快樂就正是這一生所追求的意義,而社會上約有五六成人是作如是觀。這就解釋了為何現今社會會有為數不少的人會選擇不結婚或不生兒育女。這些人表面說是因為不想下一代受苦,但事實上是他們太愛自己,不想結婚生子等事情破壞了他們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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