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8日星期二

香港的壟斷(一)

香港號稱全球最大自由經濟體系之一,但當中其實有極多的壟斷成份。香港的經濟其實分成兩個部份,其一是自由競爭部份。由於中國人嗜做生意的特性,只要有半點商機的行業都會爭相營運,直至該行業開到荼靡方休,因此自由競爭的結果是所有人都沒錢可賺。

而那些受到保護的行業因為失去競爭,所以賺取的利潤卻極高。 在香港各種壟斷中,最嚴重的首推專業壟斷。香港的律師和醫生的收費是世界之冠,而他們維持高收費的方法就是將入行門檻不斷加高,阻止他人加入,令競爭盡量減少。

九七回歸後英聯邦國家醫生來港執業,難道澳洲和加拿大醫生的質素會比香港的差嗎?表面上入行門檻越定越高是為公眾利益著想,實際上執業者人數越少,收費越水漲船高。律師的情況也一樣,除非特殊理由法庭批准,否則英聯邦國家的律師不到在香港上庭。

其他有形的壟斷在香港多不勝數,例如電費、煤氣、交通工具、電視、貨櫃碼頭、航空等,都是有政府立法支持的壟斷經營。另外,政府亦嚴重影響了香港的房屋供應,佔了主控性的地位。從事這些壟斷性行業的人取得暴利,尤其是在土地和金融方面的壟斷,是加劇貧富懸殊的一大原因。

壟斷除了造成嚴重的貧富懸殊之外,更令經濟效率不足。透過消除壟斷,可以顯著改善香港的經濟效率。但問題是我們無法拆除壟斷,因為在政治上沒有足夠的能量去針對這個問題作出有力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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