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界的公共醫療是用甚麼方式運作的呢?基本上可分為3種。第一,是政府運用稅收支付全部公共醫療開支,市民使用醫療服務,只須付出極低、甚至毋須付出代價;第二,是靠保險形式實行,這類保險多是強制性的,亦即是每位市民都要繳付一定的保費,在需要時向保險索償;第三,私營,使用者須自付醫療費用,而醫生和醫院亦可自行釐訂收費,政府限制極少。以上3種形式,本上可概括所有國家的公共醫療服務,當然有很多時是3種方法不同比重的混合體,而3種形式各自都有導致醫療成本不斷上升的原因。
公帑支援形式導致濫用
首先,若採取第一種方案,由於使用者只須付出極小的代價,結果必然導致濫用,將需求無限量放大,情況就如以往香港的急症室,不少人因不想輪候街症而使用急症室,最後服務追不上需求,引致醫療水平下跌。於是政府有兩種方法對付濫用:第一,是設定嚴格程序,規範服務內容,這是加拿大所用的方法;第二種就是凡是不會即時致命的疾病,都採取輪候方法處理,這是香港所用的方法。若採取第一種形式限制供應,許多時就不能應付千變萬化的社會現實情況,引致經常出現嚴重的醫療失誤。若採取第二種方法,則慢性疾病患者須經歷漫長的等待,如白內障就可能要等上兩三年。在這情況下,使用者需要付出時間,也要承擔病情在等候期間惡化的風險,這其實是另一種社會代價。簡單來說,這一種形式會在需求者身上產生道德風險。
其次,若採取醫療保險形式,唯一的好處是當你身患危疾,醫療費用可能令你傾家蕩產時,你的風險會由其他人分擔,因此它亦是一種相當受歡迎的制度。然而它所產生的道德風險比第一種更嚴重,因為買了的人固然會盡量使用保險服務,供應服務的人(如醫院、化驗所)亦會鼓勵你用盡服務,甚至連保險從業員,也會教你如何取得最多的服務。當服務需求、賠償和保費形成惡性循環時,醫療成本便不能不失控。
用者自付形式最有效率
第三種形式原則上是最有效率的,不過當你有非常嚴重的疾病時,很多人會傾家蕩產或求醫無門。而它唯一的缺點,是醫療系統收費缺乏透明度,使用者在使用前無法知道實際的收費,在此情況下,使用者就無法找尋最有經濟效益的方法。
(本文為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報立場。)
口若懸河
蕭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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