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9日星期三

港英房屋政策見步行步

香港的房地產問題,要從1945年說起。香港在日治時期,因糧食短缺,城市人口大幅減少。戰後人口由鄉村回流城市,而由於不少樓宇在戰爭期間被破壞,所以雖然當時租金不高,卻要負責重修舊樓房。


限制了舊區重建步伐

直至內戰日趨激烈,大量移民湧入香港,人口由原來的不足100萬,激增至超過200萬,居住空間嚴重不足。記得50年代跟父母到灣仔探親,親眼所見,一家八口擠在一張床,並非粵語片內的誇張情節。由於人口急速膨脹,住屋嚴重不足,大大小小的木屋區應運而生。若港英政府當時懂得稍稍放鬆土地的建屋條例,私人樓宇供應會自然解決房屋不足的問題。可是,當時港英政府並沒有選擇此途,而是實施租賃管制,一開始使走上錯誤的道路。因為租賃管制與限制拆卸舊樓同時實行,而結果是限制了舊區重建的步伐,令舊區土地無法加入市場供應。
木屋區的問題一直未有解決,直至韓戰之後,香港的局面穩定下來,香港政府便開始興建公屋,意圖疏導木屋區居民。最初期的公屋只有最基本的設備,大家看過《獅子山下》,都會對那些每層只有一個共用的衛浴間、廚房設在屋外的公屋一定印象深刻。不過,在重建受限制,私人樓宇供應無法滿足需求的情況下,政府有必要去疏導市民對居住質素的追求。


木屋區治安環境惡劣

木屋區最大的問題,是治安環境惡劣,打劫、非禮、賭毒等罪惡無日無之,造成嚴重的社會問題。而乘着1953年石硤尾火災之時機,政府開始興建徙置區及公屋。這對解決香港市民住屋問題有一定幫助。
之後,政府逐步放鬆舊區重建的限制,只要有合理賠償,便可以清拆重建。於是市面上漸漸出現新建樓宇。事實上,當南來難民開始在香港落地生根,住屋不足變成長期問題去處理,香港政府當時的房屋政策不過是見步行步,只求盡量穩定社會。
(本文為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報立場。)

口若懸河
蕭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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