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5日星期四

趙連海事件說明新聞自由重要

在近期芸芸維權事件中,以趙連海事件變化最為波瀾曲折。在趙連海宣判後,第一個變化是一班港區人大聯署為趙連海求情,然後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也出來炮轟中央處理不當,這些事情在香港左派行列中是非常罕見的。他們的計算大概是認為這事件與國家主權及領導無關,在這些事情上多少有些發言權,而且一位受害者變成被告,實在是太離譜了。
接下來,趙連海開始絕食,他的代表律師也自此無法與他接觸,無法得悉如何替他上訴。然後趙連海的家人亦對外表示封口,不再接受記者訪問,而背後當然就是有人在此期間向趙連海及其家人施加壓力。似乎北京高層有人認為處理策略需要調整,並認為不能再讓事件繼續發酵,以免與劉曉波事件結合。畢竟事件的事態並沒有挑戰北京的統治權,並不值得將事情鬧大,一切仍有妥協的空間。


不能讓事件繼續發酵
終於真相在上訴期過後揭開。首先,兩位代表律師收到趙連海解除二人辯護律師職務的字條,同時趙連海家人亦向代表律師發出解除委託聲明。然後法院宣布趙連海判刑後認罪服判,不再上訴,並申請保外就醫。相信保外就醫的申請很快會獲得批准,事情暫告一段落。
站在人道立場,趙連海能早日回家與家人團聚,實在應感到欣慰。在巨大的壓力下,他作出某程度的妥協是人之常情,是可以理解的。但從法律角度看,事情卻非常可笑。


作出妥協乃人之常情
以往最惡劣的案件,也未嘗意圖阻止被告上訴。上訴是憲法給予人民的權利。今次所謂保外就醫,實在令人啼笑皆非,實情就是要放人,不過是要找一個下台階。
趙連海事件是給國內人民一個很好的示範,說明了新聞自由的重要性。事件得以發展至今,完全是因為香港傳媒的廣泛報道,從而獲得輿論的支持,最終令北京作出讓步。對於保護個人生命、財產和自由,沒有甚麼比擁有自由的傳媒更重要。
(本文為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報立場。)

口若懸河
蕭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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